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杂志 > 2010第四期 > 正文

“三管齐下”保质量
“四措并举”抓落实——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效果好

发布日期:2010-09-27    作者:陈 梅
  过去一年,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5项,作出决议、决定8个,作出审议意见18件,针对各项工作提出审议意见86条。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这些审议意见均得到很好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的改进,较好地发挥了审议意见的效力。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最普遍、最主要的方式,审议意见则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意志的表达,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具体成果,落实好审议意见,对促进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会泽县人大常委会把落实好审议意见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和《会泽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对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跟踪督办、办理时限等做了专项规定;同时注意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加大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力度,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三管齐下”,确保审议意见切中问题的实质和要害
    审议意见要见实效,前提是必须有一份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书”,其中提出的审议意见要能够切中问题的实质和要害,要有能够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客观现实性。在审议意见的提出过程中,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做到在“深、透、实”三个字上下功夫,用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保证了其办理实效。
在“深”字上下功夫,做好调查研究这篇文章
    搞好调查研究是深入审议的基础。调查前,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拟定调查方案并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调查组成员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联系领导、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熟悉相关工作的县人大代表组成,同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改任非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与调查。扩大调查的参与面,综合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各类会议、实地走访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深入到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中了解情况,广泛听取上级主管部门、县级分管联系领导、本系统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力求获得多方面的较为翔实的材料。调查后,由相关工作机构提出调查报告,先经分管联系的常委会领导审核把关,再提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例如在对县卫生局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时,调查组历时19 天,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各项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分别召开卫生局全机关工作人员、全民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金钟卫生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非全民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城区医疗单位退休职工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纸厂、娜姑、待补、鲁纳四个乡(镇)进行调查,召开由乡(镇)人大主席、政府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参加医保的职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参加的座谈会;查看卫生院的制度建设和运转情况,走访到医院就诊的群众,广泛地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还征求了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调查组发出评议卫生局工作作风问卷调查表136份,收回136份,分别从思想政治建设方面、依法行政方面、执行落实方面、工作规范方面、履行职责方面、廉洁勤政方面、综合评价七个方面进行无记名测评,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县卫生局的作风建设情况。
在“透”字上下功夫,认真进行会议审议
    审议发言的深度和力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议意见质量的高低,为搞好审议发言,会泽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监督法关于专项工作报告提交常委会的时限规定,将要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于常委会会议召开7天前印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参会人员,保证参会人员有必要的时间进行思考和准备。在会议审议时,采取分组审议的方式,明确发言规则、限定发言时间,要求人人发言,多讲实话、少讲套话,既充分肯定成绩,又中肯地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真正做到审到点子上、议到根本上。要求分管的“一府两院”领导列席常委会会议,报告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逐步扩大会议审议的参与面,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常委会会议,向社会公布常委会审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实”字上下功夫,及时整理形成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后,参加调查的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审议发言情况,归纳整理出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一是重点突出。审议意见实事求是地体现了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抓住审议发言的要害和主旨,抓住“一府两院”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以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有的放矢,即便于承办单位落实,也便于权力机关监督。二是切实可行。在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时有法律依据、符合客观实际,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那些既“应该”办理、又“可能”办理的建议列为审议意见,使所提的审议意见明确、具体、实在,而不是简单的“会议记录”。
“四措并举”,进一步增强审议意见办理实效
    做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和落实,是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根本目的,是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的关键。
一是认真交办。县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及时形成审议意见,并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交由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及时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对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和办理责任作进一步明确。交办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一府两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共作出审议意见18件,提出意见建议86条,召开交办会6次;审议意见交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的17件,交检察院办理的1件,均得到有效办理。
    如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重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不断增加投入,建立保障机制;尽快解决村级调解委员会没有印章的问题”等审议意见,并及时召开交办会进行落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全县各乡(镇)司法所长、综治办主任40余人参加曲靖市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学习;及时研究制定了《会泽县调处矛盾纠纷“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安排资金7万元,为全县376个村级调解委员会配备了印章。又如在对会泽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后,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加快城区定点屠宰场的建设步伐,特别要解决好现有屠宰场的卫生问题,保证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投资2270万元进行生猪屠宰场一期工程建设,该工程于2010年4月完工投入使用,预计年可屠宰生猪20万头、加工生猪10万头。在听取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后,针对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落实优惠政策,强化优质服务”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对带动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103家农业龙头企业、协会和大户给予贷款贴息补助80万元,涵盖了畜牧、薯类、蔬菜、林果、水产、中药材、花卉等产业。
    二是跟踪督办。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后,在办理时限内,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定期不定期与承办单位联系,听取承办部门汇报,深入实际,查看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存在问题,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2009年,共对18件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帮助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1个。2009年11月27日会泽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一期危房改造项目的情况报告,提出了要推进后进工程和后续工程建设,按时验收投入使用的审议意见。田坝乡卡竹小学等4个建设项目,因建设地址处于地质灾害地带,另行选址规划,迟迟未能开工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召开会议,用现场办公的方式督促工程开工建设,此后又2次深入各工程点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2010年3月,全县一期危改项目涉及的19个乡(镇)128所学校265个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为合格工程并投入使用。
    三是情况反馈。“一府两院”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将“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审议意见的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印发参会人员,并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重点审查报告是否实求是,是否符合审议意见的目标要求,是否符合规定时限,人民群众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对因条件限制末能落实的审议意见,是否制定了计划或补救措施等。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18件审议意见,相关部门对办理情况均作了回复反馈。
    四是责任追究。为促进审议意见落在实处,会泽县人大常委会还规定,对办理审议意见不力的单位或部门,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质量不高、敷衍塞责、常委会对办理落实情况不满意的,将对承办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承办单位进一步落实审议意见,限期重新办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审议意见重视不够、办理不力、消极应付,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综合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形式,必要时,还将责成或者建议有关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或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启动撤职案。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成绩显著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将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