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评议
评议调查组认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是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双向考核、一票否决”等制度的落实;二是抓标准化安全生产实施方案,2008年以来为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40万元,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500万元,收缴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60万元,48户非煤矿山企业推行中深孔爆破新技术;三是抓查处事故9起并处罚事故责任人14人,实施行政处罚91次,经济处罚160万元,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7户,关闭非法违法非煤矿山237个,查处11起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和46起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专项行动,立案查处148件非法行为;四是抓企业立项“三同时”手续审核关及工作机制创新,对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等行动,促安全生产监管到位;五是抓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1.6万名,40名县乡两级安监人员都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促进安全生产监管素质的提升。
通过调查测评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查找出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主动与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协调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抓安监队伍培训整体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全县安监工作面广、量大,人少事多检测设施较差,安全监管保障力度不够。这些都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重视支持安监部门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尽职尽责,力求排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有序发展。
沾益县安监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到位,为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