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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人大决议出成效陆良县城空气质量有改善

发布日期:2010-11-29    作者:骆有才 闻冲娥
  

 

    陆良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工业节能减排的审议意见》,认真对照审议要求,加强自查和整改,加大节能减排落实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督促完成陆良协联电厂对县城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任务,有效降低县城空气污染,城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目前,陆良新蓥峰化工有限公司、陆良复烤厂已停止使用焚烧炉和锅炉,分别于201093日和4日实现集中供热,实现主要污染排放量为零的目标。在下步工作中,还有7户企业陆续接受集中供热。至今年年底,陆良西桥片区二氧化硫排放量将控制在473吨内,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2.96%;到2011年,西桥片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将全面控制在环境容量许可范围内。

    陆良县通过实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可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有利于完善陆良特色工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陆良特色工业园区今后的发展提供优越的投资环境,加大吸引投资力度,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打造成新型工业的主体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实验区和招商产业化的承载区,修复西桥片区的生态风貌,改善县城空气质量,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和环境承受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