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
严格依法履职——沾益县人大工作凸显新成效
近年来,沾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沾益县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职,监督实效明显增强,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大,人事任免更加规范,代表作用较好发挥。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3项,作出决议、决定50多项,其中开展执法检查12项,组织调查、视察8次,作出审议意见40多项,评议意见1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0多人次。
沾益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在监督内容上,围绕县委工作重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监督,使监督重点更加突出。在监督方式上,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检查、调查、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使监督手段更加完善。在监督方法上,坚持认真妥善地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使监督方法更加有效。在监督效果上,坚持从人大工作特点和近期能够办的事情出发,督促有关方面有效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使人大监督更富实效。
在执法检查方面,县人大常委会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以及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注重在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环节上下功夫,及时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反馈给“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规范人事任免。按照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县委总体工作部署和各项重大决策,抓住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作出决议、决定,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权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的关系,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同时,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选举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认真贯彻县委意图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规范和完善任免程序,并认真抓好任前法律考试、表态发言、公开票决、颁发任命书、述职评议和任后监督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
该县把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并通过组织部分代表参加视察、检查、调查,定期向代表通报政情等形式,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提高代表审议报告、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水平。注重加强代表培训,定期不定期举办县人大代表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为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力提供有力保障。坚持以提高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解决率为重点,完善工作程序,细化办理要求,加大督办力度,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面商率、满意率和解决率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