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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人大“七围绕、七加强、七促进”确定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2011-04-12    作者:陈福权
  

    为使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着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听取和征求监督议题的同时,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监督重点,紧扣中心,认真分析,确定了“七围绕、七加强、七促进”作为2011年监督工作重点。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财政担保资金管理等情况的监督,促进计划目标如期完成,财政收支平衡和资金管理规范,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围绕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和事关民生问题的改善,加强对轻工业园区建设、旅游房地产开发、环保工作、新农村建设、人民调解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监督,促进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围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加强对土地管理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围绕行业作风转变和服务意识的增强,加强对县国土局、卫生局、民宗局工作评议的监督,促进被评议单位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和推动工作开展;围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决议决定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的跟踪监督,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更好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围绕勤政廉政和权力的正确行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人大意识和全局意识,进一步牢记宗旨、勤奋履职。通过实施有效地监督,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