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杂志 > 2011第一期 > 正文

做一个不找借口的法官——写在会泽县法院“执行力建设年”启幕之际

发布日期:2011-04-12    作者:李再会
  

    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清晨想着该起床了,同时感受着被窝的温暖,一面对自己说应该起床了,但一面又给自己寻找借口再躺一会,于是又躺了几分钟,接下来的问题便是上班来不及,送孩子来不及等等,这些都是借口导致的问题。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为顾全面子而找这样那样的借口,有的借口似乎合情合理,也有的借口实为可笑之极。仔细分析下来,在每一个借口的背后,都隐藏着丰富的潜台词,只不过我们不想说出来或者不愿说出来。虽然借口让我们暂时逃避了困难和责任,获得心理上的慰藉,但给我们带来的危害和心理上的压力也许并不比其他恶习少。毕竟,找借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不自我检讨、不自我批评和不自我改过的表现。我们找借口是在逃避责任不去面对,却没有意识到这样的想法是愚蠢的,甚至相反还可能认为别人是愚蠢的。

    但是,我们却习惯了找借口。当我们不思进取寻找借口回避问题时,证明已经有了做错事的念头,就会抱着一种随遇而安的心理去应付工作。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是积极地去想办法克服,而是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遇到好的事情要粘上,遇到不好的事情要推掉;喜欢别人说我们行,在乎别人说我们不行。粘上好的事情证明我们行,遇到不好的事情证明与我们没有关系。喜欢给别人解释,也不过是在寻找借口,无非想说明,这样的结果不是自己造成的。有时候,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借口”还是“假话”。

    因为很容易找到诸多借口来自我安慰和掩饰自己的错误,于是借口就成了拖延的“温床”。我们便会不自觉地形成一种不良习惯——拖延。拖延,看似人的一种本性,实质上却是一种恶习。我们常常因为拖延时间而懊恼不已,却又不以为然,会一次次习惯性地拖延下去。殊不知,拖延时间的人都爱找借口。然而我们却常常不把原因归责于自己而归咎于外界因素。

    众所周知,一些拖延行为其实并不会导致多严重的后果,而真正能够导致严重后果的,是拖延成习并且竭力掩盖,为拖延寻找种种借口,习惯性的拖延者通常也是制造借口与托词的“专家”。做事拖延的人和总有借口的人,不是一个真正做事的人。喜欢拖延的人习惯于光说不做,总在犹豫,并非没有理想,没有成就事业的愿望,每当谈起自己的未来,也总会神采飞扬、滔滔不绝;但只要一接触实际工作,就犹豫不决,久而久之就成了拖延。一旦拖延成为习惯,我们就会在虚空的允诺中一天天度过。“明天”成了永远不会兑现的将来,“今天”成了不断牺牲的现在。所以,我们要抛开借口,摆脱拖延,立即行动,马上去做。对于身边的事情,必须落实到行动中,不能只停留在脑子里,行动才会产生结果,才能解决问题。

    当然,干事就会“有事”,不干就“没事”。要想有作为,宁可“有事”去干事,也不能“没事”不干事。工作中,我们难免会犯错误,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关键是敢于承认错误、敢于承担责任、敢于知错能改。在审判工作中,要热情接待每一个当事人,用心办好每一件案,尽职做好每一件事,坚决不找任何借口推诿。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能动司法成为了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而能动司法的精髓又贵在能“动”,因为“动”是生命的旋律,更是法院工作的灵魂所在。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能动司法,按照“服务型、主动型、高效型”的司法要求去实践、去转换角色。要自觉主动地将工作职能从诉讼环节向前延伸,从审判法庭向外延伸;不再“单一办案”,而要与基层组织对接,联动解决纠纷;不再“坐堂办案”,而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管理;不再限于“八小时”工作制,而要“全时制、全天候”地开展法律服务和便民诉讼。要积极回应辖区民众的司法需求,摒弃官府衙门作风,安排值班法官,提示法官去向,开设“假日法庭”,开展针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特色审判,让民众感受法律散射的正义之光的温暖,激活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引导民众树立诉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选择的意识。

    正如李敖所说:“我们可以回避很多,但唯独不能回避责任;我们可以淡化很多,但唯独不能淡化责任;我们可以忘却很多,但唯独不能忘却责任。”没有借口才是执行力的表现,做事不找借口也应成为每一个法官必备的秉性和素养。2011年,会泽县法院将拉开“执行力建设年”活动的大幕,矛头直指法院工作中存在执行不力和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实现法官的职业理想和人生价值,归根结底需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再找借口为自己开脱或搪塞,要把寻找借口的时间和精力用到努力工作中来,做一个不找借口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