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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动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曲靖法院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侧记

发布日期:2011-04-12    作者:区鸿雁
  

    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两级法院通过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就重大信访案件和人大督办的案件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等一系列活动,有力的宣传了法院各项工作,赢得了人大代表的高度赞誉。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完善联络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党组书记、中院院长李雪松为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督办人大代表关注的重要案件,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相关案件督办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构:院办公室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和作风纪律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以及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确保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相关部门特别是审判执行部门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积极主动地支持联络办公室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对人大代表关注的信息和情况及时报送。

    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在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质询等具体监督活动中,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认真做好与人民法院有关的工作,以便于通过人大监督及时发现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全市两级法院都做到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

    在落实监督法中,曲靖中院党组一方面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另一方面不断创造条件让人大代表更多地了解、理解法院工作的基础上,实现关心、支持法院,共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努力。

健全制度,规范工作

    从制度入手,健全、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制度,用制度保障强化与人大机关及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交办和督办制度。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人大代表交办事项,按照类型分门别类逐件登记造册,制定办理工作计划,报院党组批准,由院长确定具体的承办人,明确办理时限,并按照时间优先、办理优先、物质保障优先、人员调配优先,确保办理质量。

    办理中,承办人要定期向院党组汇报,办结后,院党组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办理情况,严把办理质量关,然后由联络小组办公室及时向人大汇报或向代表反馈。对一些具有代表性、影响较大、关注代表较多或存在其他疑难复杂因素的案件,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或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同时,建立工作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对交办事项和意见建议的办理,以人大代表满意、程序快捷迅速为指标。每件事项办理完毕后,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情况实行一事一评。对承办人和联络小组办公室人员,明确办理和督促职责,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完善人大人大常委会转办信访函的办复工作制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授权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立案庭负责督办,切实做到办前有要求,办中有督促,办后有结果,促进了办复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为提升办复工作的质量,曲靖中院要求收到的每件转办函均先提交院长或相关分管院长阅批,指定办复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督办。对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信访函,都及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来信来访当事人员的沟通,根据信访函件的具体内容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对未按规定进行反馈的法院内部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办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百分制量化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决定奖罚的重要依据,确保办复工作落到实处。

增强交流,注重宣传

    主动汇报工作,安排好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的选题。除每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根据工作的需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将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涉及审判执行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文件,都抄报人大常委会,同时向人大代表寄送自办刊物《滇东法苑》和《代表委员联络通讯》,使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法院工作,掌握法院工作动态。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参考意见,将与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提供给人大常委会,作为专项报告的选题。

    坚持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一是采取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和采用电话、传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随时同人大代表沟通情况,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二是坚持主动反馈、及时答复。对于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认真负责、及时准确的原则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和有关案件处理结果反馈给代表或人大有关部门,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三是完善联络沟通平台,扩展联络途径。在中国法院网曲靖频道上开辟了人大代表及两会专栏,开展司法为民、审务公开、普法学法等活动,加强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络,使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中心工作、建设和谐社会的成效和经验。

    重视对人大工作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工作,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是注重阵地建设,整合内部刊物《代表委员联络通讯》、《法院宣传集锦》、《滇东法苑》及中国法院网曲靖频道资源,搭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交流平台和外宣平台。目前"三刊一站"不仅成为全市法官学术交流及外宣培训的重要载体,更是人大代表了解、监督司法工作的重要窗口。二是建立健全人大宣传工作信息、调研的编写报送制度及奖励制度,对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采用的人大工作宣传方面的稿件,分别给予稿酬1-5倍不等的奖励,同时开展"好新闻、好通讯、好调研、好信息"评比等活动,激发了法官自觉宣传人大工作的热情。三是建立人大工作通报督促制度,形成年初有布置,季度有督促,半年一通报,全年有评比的工作机制。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活动期间,曲靖中院新闻中心发布各类动态消息200余条,同时充分借助省市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集中编发、播报新闻稿件和图文信息,宣传推进司法公开的各项措施。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的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期间,曲靖两级法院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近30600余人次,司法宣传稿件被市以上媒体刊用(含网站和重复采用)600余篇条,拍摄制作的电视新闻和法制宣传专题被省、市电视台采用20余期条。中院新闻中心还邀请和配合人民法院报、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曲靖电视台等法制栏目记者进法院采访10余次等,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