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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体察民情——富源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11-04-12    作者:曹振宇
  

    笔者从富源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及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测评会上获悉:去年召开的富源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68件。

    会议确定段明亮等10位代表提出的《加强水源点建设,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的议案》等3件被确定为议案、赵升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采取企农结合方式,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等10件被确定为重点建议。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代表所提的3件议案和10件重点建议交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并分别由分管副县长和9个承办部门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都很重视,专门召开会议、逐件研究,确定办理工作的责任领导与责任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目前,办理工作已经结束。

    六十七名代表不负人民重托认真履职监考被测评对象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方法,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督办力度,注重办理实效,改进工作作风,拿出真情实感,使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在进一步保障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同时,按照对代表议案及重点建议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有关规定,于2010813日组织67名县人大代表对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是3件议案和8件重点建议的不满意率在50%以上,占办理议案及重点建议总数的85%,个别重点建议办理的不满意率达58%。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重答复、轻落实。个别部门和领导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一年拖一年,一年哄一年,存在“重答复、轻落实”、“忽悠”代表的现象,对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所提的意见建议重视不够,在实质性问题上办理不到位,强调客观原因的多,查找主观原因的少。少数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在完成对代表建议的书面答复后,就认为代表建议办理结束了,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办理工作没有取得实际效果,办理结果与代表的期望值差距较大。二是重主办、轻协办。一些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涉及面广、牵扯单位多,主办和协办单位协调不够,存在多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少数牵头单位缺乏主动负责精神,个别协作单位持有事不关已的态度,在办理过程中,都不愿积极主动地参与,致使办理工作推进慢,落实率不高,代表不满意是必然的;三是少数承办单位对受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完全落实的建议,没有加强与代表沟通和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取得代表和群众的支持,代表不理解也是有原因的。四是由于开展第一次测评时,部分议案建议尚在办理中,还没有完全办结,存在办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针对测评结果,县政府高度重视,代理县长陈世禹专门组织政府有关领导及部门认真研究,深入调研,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力度,对议案、建议进行重新办理。

        20101130,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再次召开代表议案及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测评会,由代表为承办部门打分“挑刺”。参会的67名县人大代表在认真听取了9家承办部门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后,围绕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时的领导重视程度、办理态度、面商沟通效果、答复质量、措施落实等5方面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显示,813测评的不满意率在50%以上的3件议案、8件重点建议,本次全部超过了最低控制百分比。特别是满意率仅为10%、不满意率为58%的《采取企农结合方式,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煤矿私下转让的建议》等两件得票最低的重点建议,本次测评的满意率分别为60%42%,不满意率分别为10%22%

    承办单位全力向代表递交满意答案

    工作成绩好不好,就看代表投的票。议案、建议主要涉及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城市建设、环境治理、医疗服务、生态环境、公路养护、教育教学、农业产业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县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三个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饮水难”、“就医难”、“出行难”等切身利益问题。县政府“三措并举”,确保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提前完成。一是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承办单位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县长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全员参与,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同时,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认真研读批阅,召开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承办布置会,按照议案建议内容布置落实;二是分类归档,及时转办。办公室按照议案建议涉及内容逐一分类,及时转到相应的科室和责任人,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各职能科室相互配合,积极协调,尽心尽责,根据情况深入现场查看,提出解决方案,及时予以答复,所有议案建议在6月初全部形成书面答复意见,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三是加强沟通,落实意见。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通过电话联系、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主动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议案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如:金城广场改造是县城近10万人的殷切期盼,是社会各界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县城建设规划的重中之重,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金城广场进行规划设计,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多次组织评审修改,现已经形成3个较为成熟的建设方案。金城广场改造项目在201011月召开的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已被列为2011年至2015年县城建设实施的“554411”工程之一,组建了工作班子,明确一名县级挂钩领导,现正在组织招商。由于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相关科室认真办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较好的完成议案办理工作,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在20101130日召开的测评会上,满意率达66%,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87%

    县人大代表陈金桃提出《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的建议》。县计生局领导对建议高度重视,专题开会进行研究,并对全县的计划生育执法工作进行再安排、再布置,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围绕人大代表提出的如何解决社会抚养费执行难的问题,县计生局与县法院就如何采取措施,加大征收案件的执行力度等相关问题进行研讨。达成了共识,由县计生局、法院联手,近期将对那些故意拒不交纳或规避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被征收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计划生育这一号称“中国第一难”的问题在富源得到了初步解决。在2010813日召开的测评会上,满意率为26%,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之和为45%,县计划生育局重新办理后,满意率上升到42%,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之和上升到81%

    李树平代表提出的《加大政府七项“民生工程”投入资金监管的建议》、潘庭宏代表提出的《成立富源县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建议》,这些建议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承办的县财政局于1020日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对2件建议进行研究,并与领衔代表李树平、潘庭宏进行了面商。1130日已全部办理完毕,县财政局重新办理后,满意率分别上升到73%66%,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之和分别上升到97%96%,两件建议的办理取得了圆满成功,成为年度建议议案办理得票最高的单位。

    县环保局采取“三到位一推进”措施,对《尽快解决德鑫焦化厂污染问题》建议的办理:一是调研到位。在办理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与建议代表乔建深进行衔接,了解他的想法,征求他的意见,进一步加深对建议内容的理解,准确把握建议问题实质。二是沟通到位。及时向乔建深汇报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办理进度,不断争取他的理解支持。对疑难问题主动邀请他一起联系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让他亲身感受环保局对办理工作的重视,增进了与他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加了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三是回复到位。将办复过程、办复结果书面答复乔建深,并与他进行面商,全面征求他的意见。四是推进环保工作。办理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让代表满意的程度上,而是以此为契机,结合全县环保事业发展,把办理工作转化成破解环保工作难题的重要手段,促进全县环保事业的长足发展。在第一次测评中满意率虽过了最低控制线,但该局并不满足,积极查找不足,继续重新办理,在20101130日召开的测评会上,满意率上升到55%,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之和达81%

    其他承办单位也已经圆满完成了2010年的建议办理任务,面商率、答复率、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最低为42%,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之和最低为78%。各承办部门及时、高效、圆满完成各项办理任务,所办理的建议议案都得到了县人大的认可,得到了代表的高度评价,向全县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率先开展测评工作,反映百姓心声

    一件件代表建议议案,一份份百姓真诚心声。现场报告,现场讨论,现场投票……这样的透明测评,在曲靖市各县市区人大对县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中是首例,在全省也不多见。该办法对测评对象、测评内容、测评依据、测评格次、测评方式和测评结果的公布与运用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在整个测评过程中,县人大注重发挥驻富省市人大代表的作用,调研中他们是主力,测评时他们也是主角。

    不负人民重托,认真搞好测评。20101130日,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对议案、建议承办单位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这是2010813日富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代表议案及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规定(试行)》的首次测评,在曲靖市各县市区人大中开创了先例,同时这也是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首次对议案及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是《规定》出台后的首次实践。

    县人大常委会为使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调研求深、审议求细、督查求实、票决较真”的工作机制,对各项监督落实情况实行定期“交帐”,承办部门半年内须将议案建议处理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达不到要求的,须再报告、再审议、再测评。“调研求深”就是审议之前组织代表加强调查研究,确保工作深入彻底;“审议求细”就是要求审议避免空对空,要敢讲、愿讲、会讲,要能讲实、讲细、讲透;“督查求实”就是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逐条进行督查,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票决较真”就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承办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再次测评《采取企农结合方式,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煤矿私下转让的建议》等建议落实情况满意票没有过半,满意率均为10%,不满意率均达58%。按照规定须再次办理、再次向常委会报告,接受“三审”和再测评。县政府分管环保的领导感慨地说:“人大常委会议对政府的落实整改报告一议再议,问题讲得透、建议表得准、落实抓得严,极大地促进和推动了政府工作,也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力度!

    创新方法、健全机制、确保建议议案办理落到实处议案、建议办理的难点,就是人大监督的重点。为确保议案及重点建议涉及的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急民所需、量力而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逐步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六办”举措切实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一是积极走访,会前先办。会前,常委会组织调研组通过与代表座谈、走访选民、收集意见建议等,指导帮助代表有针对性地提好建议。二是服务把关,会中操办。在人代会期间,及时发放规范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专用纸,积极鼓励、引导代表们多提议案建议,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三是确定重点,及时交办。四是加大力度,加紧督办。首先是落实专人督办。其次是主任会议督办。第三是现场督办。第四是集中督办和满意度测评。五是统筹协调,协力合办。对于城镇建设及管理等涉及面广的代表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门协调会议,明确县政府、公安局、建设局、中安镇等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责任人、办理期限,形成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协作高效的工作氛围,有效防止了推诿扯皮现象。

    县人大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走访县人大代表,广泛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组织议案和建议的人大代表对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同时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与人大代表见面,当面听取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注重密切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加快进度,确保质量。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后,县人大与县政府加强联系,交换意见,通报情况,一起到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提出办理要求,保证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办理答复后,根据走访代表时代表对办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代表对建议办理反馈意见及时向政府反馈,到有关承办单位进行督办,促进代表建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