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测评工作
提高办理实效
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相关国家机关的责任。但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承办单位马马虎虎办理、客客气气答复、简简单单了事的现象仍然存在,挫伤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影响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主动探索,组织部分人大代表采取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投票表决建议办理工作是否过关的方式,对部分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测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测评的方式以及结果的应用不恰当,这项工作就会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只有认真研究测评的办法,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参与,抱着不怕得罪人的态度,测评工作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选准建议是根本。选好被测评的建议是项很重要的工作,选择那些涉及面太宽、根本无法办理的建议,或者那些太简单的建议,就失去了测评的价值。要选择那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要考虑承办单位经过努力办得了的建议作为测评对象。比如看病贵、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偏低、廉租房分配等方面的建议。
注重方法是关键。测评的方法决定测评的效果,组织测评前,应当把被测评的建议内容通过当地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让更多的人关心关注这些问题。在承办单位办理完建议并答复代表后,除了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测评工作之外,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邀请各阶层的人员参与测评工作,应该吸收熟悉建议内容的专家学者,特别是与建议所涉及的问题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参加测评,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在测评过程中直接与承办建议的部门对话,这样的测评才有说服力,承办单位办得好不好专家、群众说了算,提高测评工作的公信度,增强承办单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用好结果是核心。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建议办理工作是否能够通过。对那些办得好,解决了实际问题,代表和群众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在当地媒体上大力宣传,对部门负责办理代表建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办理效果不好、满意率低的也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办理工作中敷衍塞责的人员进行问责并责令办理部门继续办理,办完后再开展测评,直到代表和群众满意为止;对那些时间跨度大,需要几年才能办完的建议,或者是问题虽然得到了解决,但难于坚持下去的建议,人大有关委室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同时也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开通监督电话,对其进行监督,促进建议办理工作,真正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