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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泥河镇人大主席团首次授予被评单位“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1-07-13    作者:余玲
  

       在镇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黄泥河镇人大主席团授予了黄泥河镇林业站、黄泥河信用社两个单位“人民满意单位”牌匾。这是黄泥河镇人大主席团成立以来,首次依法向被评单位授予“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多年来,黄泥河镇人大主席团先后组织代表对多个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产生了良好的效果。20108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对镇林业站、黄泥河信用社2008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代表们本着强化监督职能,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客观公正对其工作进行了评议。他们表示,被评为“人民满意单位”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本行工作,为黄泥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