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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下功夫、出新招 宣威法院多措并举抓实“案件质量年”

发布日期:2011-07-13    作者:单祖俄
  

       近日,宣威法院召开大会,部署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明确提出要努力把各类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助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的“三提升”。

       动真格—— 一是建立一套科学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价体系,通过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监督跟踪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评查敢于“挑刺”,敢于“碰硬”,敢于纠错;二是通过建立健全《瑕疵案件、错误案件、违法违纪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错必罚、有责必究的错案问责和错案终身追究机制,对错案、瑕疵案件实行“零容忍”,对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实行“一票否决”。

       下功夫——要通过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下大力气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克服“工作激情不够、工作作风不实、政治意识不强、用权处事不公、廉洁自律不严、大局意识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生活不检点、对群众感情不深、学习风气不正”的问题。

       出新招——在“司法质量年”活动中,一是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改革审判体制和机制;二是延伸司法服务群众的平台,依托周末法庭、假日法庭、流动法庭等便民法庭,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的司法服务;三是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考核,建立个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与奖惩晋职挂钩的长效机制;四是成立案件指导小组,对各业务庭提出的重大、疑难和新类型的案件进行“专家会诊”,形成意见后供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参考;五是提升办案办事透明度,全面落实审判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六是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定,立案、分案、开庭、结案、归档等不同审理阶段进行跟踪管理,抓好审限管理,确保均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