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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应念好“十字经”

发布日期:2011-07-13    作者:黄新国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又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替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肩负着广大选民的信任和重托,使命光荣而神圣。如何把代表当好,每一位代表都必须认真对待和思考。我认为,把代表当好,关键是要念好“学、问、联、言、勤、带、大、准、实、新”这“十字经”。

       一是“学”,就是要注重加强学习。充足的知识储备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不仅要学习人大业务知识,熟知履职的程序和方法,而且还要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科学文化等专业知识,增强分析、表达、交际等方面的能力;不仅要做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还要力求成为掌握各方面知识的“多面手”。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履职的质量和效果,才能准确有效地表达好人民的诉求,不辜负广大选民的殷切期望。

       二是“问”, 就是要善于问情于民。人大代表虽然多为兼职,但不能只扑在本职工作上。要充分认识到,代表是一种法定职务,而非荣誉称号。既然能够得到选民信任,就要珍惜为选民服务的机会,多拿出精力来联系选民。要充分利用好调研这个人大工作的看家法宝,多回选区,多问民苦,多听民声。通过调研,摸透实情,掌握真相,找准抓住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之所在,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联”, 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人大代表,顾名思义就是要了解民意、反映民声、维护民利。永远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时时刻刻都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是人大代表的力量源泉。为此,要通过会议、视察、调研、走访、信函、媒体等形式,经常了解群众的要求,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对收集群众意见,科学地分析、归纳和总结,使之条理化;对群众的意见要千方百计地反映,对群众的要求要千言万语地呼吁,对群众的困难要尽心尽力地督促解决。总之,要通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实践活动,树立“为民代言、为民办事”的良好形象。

       四是“言”, 就是要积极献策建言。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履职方式之一。人大代表要充分运用好这个权利,博采民声,广纳民意,积极为民代言。不仅要多建言,善建言,还要建真言,建实言,把最广大选民的愿望和呼声带上来,适时就有关方面的工作通过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一府两院”解决最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真正实践好“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五是“勤”, 就是要勤于履职参政。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代表职责。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关系,合理调配时间,按照要求准时参加人大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学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充分了解 “一府两院”的工作性质、任务、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代表在履职中,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参加调查、视察、检查都要做到勤于思考、勤于动步,进千家万户了解民情,以爱民、为民为出发点,做到眼勤、腿勤和脑勤,积极反映好民情、民声和民意

       六是“带”, 就是要发挥带头作用。作为人大代表自身要硬,带得起头。人大代表之所以成为人大代表,其本质特征就是要有代表性、先进性,有大家公认的闪光点,有大家可以感受的影响力。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人大代表要从自身做起,以身示范,带个好头。比如在学法、守法上,在生产致富上、在扶贫帮困上等等,都要走在别人的前面,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七是“大”, 就是要强化大局意识。人大行使职权涉及的问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事项,关系到人民利益的根本大事。因此,人大代表要有大局观念,努力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从国家、本行政区域及其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根本利益出发,在遵循全体人民利益的前提之下,代表本区域的整体利益,充分考虑和反映本选区的具体利益和特殊情况。同时还应该看到,代表职务属于公职,必须公私分明,不应借助执行代表职务进行个人职业活动,甚至谋取个人利益,如推销产品、采购物资等。

       八是“准”, 就是要准确反映民意。代表应当找准问题,明确地提出有可操作性的解决问题的建议,抓住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积极谏言献策,督促“一府两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民安、民富、民乐。特别是代表在行使提案权所写出的内容和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时,要有真知灼见,内容实在,使议案和建议具有鲜明的思想性、反映问题的准确性和切合实际的可行性。

       九是“实”, 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人大代表在参与执法检查视察、审议发言等履职过程中,都要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敢于说实话、求实质、讲实效,善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自已的观点、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从而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开展。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在体察民情、社情、政情中注意调查研究的深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深刻地分析归纳所掌握的情况,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

       十是“新” ,就是要不断开拓创新。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大代表在学习、工作和履职过程中,要善于学习,顺应形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结合本地工作的实际,善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不断创新思维,务求实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用改革的思维提出建议,从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