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到中枢街道开展《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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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到中枢街道开展《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3-18    来源:陆良县中枢街道人大工委    作者:刁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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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鋐率队到中枢街道开展《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中枢街道四河、盘新等社区,对宣传贯彻落实《条例》、部分种植户农药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查看,并在街道小会议室召开了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社区、街道、经营户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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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星鋐指出,中枢街道辖区内经营销售农药的数量、品类比较多,农业产业发展不优化、菜桑矛盾十分突出。当前,农药市场管理难道大,尤其是农药化肥管理方面,点多面广,流通渠道多样化。农药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执法性、公益性很强的工作,农药市场管理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重大病虫害预防中农药药械的储备及工具仪器的配备等都需要大量的时间,需要足够的经费保障。农残检测工作举步维艰,目前的农残检测情况,只能是抽检,无法做到全覆盖。

  程星鋐要求,街道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社区宣传阵地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良好氛围,做到农业生产、农药销售行业全覆盖,同时,对《条例》要进行专题培训,农业部门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以实际行动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提高认识,农业部门要以担当的精神扛起农药管理的责任,以务实的作风抓好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把农药管好、用好。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采购农药时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杜绝经营者非法渠道采购农药。要加大查处力度,对随意用药,超范围使用、甚至违规使用禁限用的农药,对农产品质量造成极大危害,并污染环境,破坏农田生态平衡的行为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者要实行严厉处罚。中枢街道要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农业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宣传和监管,管好经营关、抓好使用关、把好检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