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察法与刑诉法自施行以来相关工作衔接情况专题调查
5月14日,麒麟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及有关方面专业人士,对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就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自施行以来相关工作衔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2019年,麒麟区人大常委会为了全面了解掌握监察法与刑诉法自施行以来区监察委员会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的衔接情况,将此计划列入了2020年常委会工作意见。2020年5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及有关方面专业人士,通过分别听取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自施行以来相关工作衔接情况的报告及有关人员发言的方式,对监察法、刑诉法自施行以来区监察委员会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衔接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根据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报告以及有关方面人员的发言,调查组认为,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了监察法、刑诉法涉及双方工作相关条款,依法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好了相关工作衔接。针对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这两部法律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工作中,有些法律条款规定比较宏观和模糊,难以操作和把握,以及没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存在困难和问题,调查组提出了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理顺和规范相关工作,完善和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的基础上,提出法律需要修改完善的具体建议,通过地方人大向上反映,建议对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同时,积极向上级主管机关反映,建议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