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对《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草案)》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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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对《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草案)》开展调研

发布日期:2023-06-15    来源:曲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作者:杨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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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立法工作,6月13日至15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带领调研组就《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草案)》开展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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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一行深入到罗平县、师宗县、陆良县和麒麟区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街道社区等地调研,并入户查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律服药、监护人监护能力等情况。通过现场查看、入户访谈、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会议上,听取了卫健、医保、残联、公安、人社、城管、民政、政法、司法、教体等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以及基层街道、社区、人大代表、患者监护人对《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草案)》中涉及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监护人职责等基本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讨,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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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明琼指出,精神疾病是一种高风险、高复发、高致残的疾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立法工作,不仅在平安曲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重要意义,更是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体系,为患者提供有效的救治救助服务,建立有序管理的制度,保障患者充分享受教育、劳动、医疗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的实现。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门立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倾听民意,集中民智,争取制定出一个可操作性强、施行效果明显的救助保障条例。这次调研,将会从法律制度设计、有关行为规范、法律权益保障等方面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立法高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