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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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09-07    来源: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冯晶玲

  9月6日,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太文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平俊林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三岔镇的清河社区荷花里、太平社区分拣中心,芳华镇龙潭社区,小百户镇上坝村等地,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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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在听取了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后,调研组要求,要聚焦薄弱环节和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得到改善;要持续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龙头企业的发展、特色产业的提升与乡村产业振兴有机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加大乡土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加强返乡入乡人才引进力度,统筹专业高端人才,构建乡村本土人才、引进人才、专业人才共同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