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提升监督实效性 助推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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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提升监督实效性 助推农业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4-05-31    来源: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作者:左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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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陆良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现代农业示范区、高端食品加工基地建设目标,紧盯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综合应用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调查调研、专题询问、督办代表建议等,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为推动陆良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现担当作为。

  强化执法检查,保障农业法全面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情况的监督,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先后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了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发挥不够、农业产业发展质量不高、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强、种子种苗监管工作机制不完善存在薄弱环节等困难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促进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断增强用法治思维方式推进“三农”工作意识和依法服务“三农”的水平,确保了各项涉农法律法规在本县的有效贯彻执行,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强化重点监督,助推农业现代化。县人大常委会聚焦现代农业示范区、高端食品加工基地建设情况开展监督问效,紧盯农业现代化示范县创建中产业基地建设、经营主体培育、农业品牌打造、商贸流通增效、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内容,加强重点监督,开展专项审议,切实把人大监督落实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之处。通过监督,促进了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加强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创建合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指标、任务、重点项目建设均按时序、进度完成或超额完成,建设中农业发展质量不高、龙头企业数量多但规模档次不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高、品牌培育不足、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等短板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顺利推进。2023年陆良县被列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县,全县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23户,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和生鲜农产品冷链处理能力全省第一,注册了“?陆良蔬菜”区域商标,建成西南最大的蔬菜冷链物流园,蔬菜外销率达92%以上,蔬菜占全市外销粤港澳大湾区蔬菜份额的90%左右。

  紧盯社会关切,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在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通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推进农业绿色转型。针对蔬菜产业每年产生的数十万吨废弃菜叶,存在随意倾倒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持续三年将废弃菜叶的收集处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以专题调查、专题询问等不同形式开展监督,持续跟踪问效,督促和推动县人民政府出台《陆良县废弃菜叶暂行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废弃菜叶无害化处理机制,完善闭环管理、定点处置、综合利用、严格监管、从严执法等措施,推动全县了废弃菜叶处置向规范化、无害化发展,守住绿水青山;针对部分种植户缺乏耕地保护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过量的大肥大药,造成土地板结突出,耕地质量逐年下降,有机质含量低等状况,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低标准设施农业有序退出专题调研和农业尾水治理专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推动了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陆良县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陆良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等,促进了农业绿色转型、提质增效,筑牢了建设农业强县的坚实底盘。

  加强代表作用,凝聚发展合力。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将群众关切转化为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动力。陆良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22名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的议案》,人代会闭幕后,及时交办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领题督办、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强化督办,跟踪督促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流转前置服务、流转准入、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