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意诉求 “八问”探寻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路径——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全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工作情况
6月27日,曲靖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聚焦全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6月27日,曲靖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聚焦全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会上,8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核心问题进行现场询问与追问,市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逐一作出答复。一来一往的问答间,与会人员深入剖析当前影响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的症结,进一步理清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推动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稳步提升的工作思路与具体举措。
问题一:市政府如何统筹曲靖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采取了哪些举措促进“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受保护”的曲靖经济社会发展?
曲靖市作为珠江源头区域的核心所在地,保护与发展的压力矛盾较为突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力华就市政府如何统筹曲靖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进行提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龚加武表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曲靖始终将统筹发展与保护作为重要使命,通过系统化部署、精细化落实,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具体从四个方面发力: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筑牢制度根基。严格执行各项环保制度,以科学规划统筹发展与保护,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刚性约束,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深化绿色转型,推动产业升级。针对产业结构偏重的现状,聚焦钢铁、焦化、冶金、建材等传统行业,大力实施绿色化、节能化改造。通过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企业在产能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排放减少、能耗降低,确保达标排放、减量排放,促进产业与生态协同发展。三是严格监督执法,压实环保责任。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和区域,强化日常排放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督促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多样化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形成共建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实现“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受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问题二:对照曲靖市2024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结果,如何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数据达标”到“群众满意”的实质性跨越?
曲靖市2024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排名在全省靠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张云娅提问:“市政府如何解读调查中整体性指标的得分?如何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数据达标’到‘群众满意’的实质性跨越?”“近年来,曲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排名持续提升。但仍存在治理综合成效短期效应不明显、群众身边涉水问题治理难度大、噪声污染多点频发、垃圾处置不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显效慢等群众关注度高、反响强烈的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全市‘点面共进’的污染治理态势还没有完全形成,群众深度参与保护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实现,环境信息传播缺乏有效途径,全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实现新提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黄光耀表示。下步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把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重大民心工程,重点实施噪声污染整治、餐饮油烟整治、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整治、提升水环境质量、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改善城镇居住生活环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加强城市公共卫生间卫生管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9个专项行动,治根治本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双促进”。二是持续推进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整改,邀请群众深度参与治理与监督,完善信访投诉全链条响应体系,强化执法监管,查处典型案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宣传,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环保组织规范发展,营造全民环保良好氛围。
问题三:市政府在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改善重点河湖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标志性进展?对调查反馈的公众对饮用水水质和河湖观感的满意度提升不明显,将采取哪些针对性措施?
在曲靖市2024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中,对所在地区河流、湖泊环境状况的满意度为88.56%,对所在地区饮用水水质的满意度为89.36%。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沾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寅燕关注的是,市政府在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改善重点河湖方面取得哪些进展?对调查反馈的公众对饮用水水质和河湖观感的满意度提升不明显,将采取哪些针对性措施?
从市水务局局长张晓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黄光耀的回应中了解到,近年来,曲靖市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三水统筹”,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市39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从2021年的84.6%提升到2024年的97.4%,2025年1至5月水质优良率保持在97.4%,全市劣Ⅴ类断面实现“清零”,北盘江旧营桥等多个重点断面水质显著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有力,2021年以来,1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8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由2021年的89.8%提升到2024年的98.9%;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下步工作中,我市将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区建设为统领,有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2025年谋划编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方案,计划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40%以上(国家级4条,省级2条),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60%以上。二是以筑牢长江上游、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编制实施《曲靖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加强长江流域曲靖段生态环境保护,谋划实施珠江源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重点开展城市水环境治理,补齐污水收集处理、雨污分流短板,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及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位居全省前列。三是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底线,推进实施曲靖市护饮水三年行动,持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测、管”工作,常态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防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确保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追问:市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强化二次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对城市二次供水的管理关乎饮用水末端的用水安全状况,是群众可感可及的“身边事”。韩寅燕就如何进一步强化二次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继续提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唐桥启表示,全市县城以上共纳入住建部“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信息平台”管理自来水厂19座,全市共有二次供水设施1203座。其中,中心城市有10座自来水厂、822座二次供水设施。为进一步强化二次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市住建局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强化供水设施建设与维护,依据行业标准规范自来水厂运营,定期排查评估城镇供水管网,重点改造老旧管网,消除水量、水质、水压隐患。二是严格水质全流程检测,联合卫健、生态环境等多部门,监督供水企业落实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日检、月检及半年检制度,对生产运营安全质量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水质达标。三是规范二次供水管理,督促小区定期清洗消毒水池、水箱,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业清洗,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同时加强水泵、阀门等设施检修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四是加强水质信息公开,通过公共媒体、企业平台等渠道及时公示水质检测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问题四:市政府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中,采取哪些措施推进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如何围绕整治“五堆十乱”、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协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乡村建设品质?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杨金能表示,据调查了解,群众对农村家用卫生厕所改造、居住村庄环境(包括村容村貌)的满意度不高。因此,杨金能提问:“市政府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中,采取哪些措施推进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如何围绕整治‘五堆十乱’、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协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乡村建设品质?”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陶汝平表示,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为指引,围绕“1+1+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和水平。在改善村庄环境方面,持续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大力整治“五堆十乱”,出台系列文件,以“干净整洁型”“规范有序型”“美丽宜居型”三档标准分类管理村庄,《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为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今年以来,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3.87万吨、村内水塘5475口、村内沟渠0.98万公里、淤泥2.48万吨、残垣断壁3409处、畜禽养殖粪污21.25万吨。在绿化美化方面,因地制宜实施绿美乡村建设,制定多个工作方案与导则,推进“四旁”“四地”增绿补绿,着力建设“三园”。3年来,累计4276个村庄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完成村庄绿化289.75万平方米,种植树木116.49万株,种植花卉127.9万株,改造提升小花园15902个、小菜园32000个、小果园11075个、改建村内小广场2507个,建设美丽庭院43716个。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方面,秉持质量优先原则,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累计改建农村卫生户厕60.8万座、卫生公厕5110座,健全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开展“问题厕所”摸排整治,配备技术指导员,动态清零“问题厕所”,整改率超95%。在系统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方面,成立工作专班,将多项工作统筹推进,印发规划与方案,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转变生产方式,优化种植结构,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8年零增长。建立健全固废循环利用体系,2024年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用地膜资源化利用率均高于省级目标。
问题五:市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如何确保受污染耕地严格纳入安全利用或严格管控类用途?是否建立了污染地块规划调整的联动机制,防止受污染耕地被违规转为建设用地或敏感用地?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土地供应环节,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筛查?
土壤安全关乎群众“米袋子”“菜篮子”的质量安全、耕地资源的长久保障以及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健康,是群众美好生活的根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袁其亮关注的是,市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如何确保受污染耕地严格纳入安全利用或严格管控类用途?是否建立了污染地块规划调整的联动机制,防止受污染耕地被违规转为建设用地或敏感用地?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土地供应环节,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筛查?
“2019年,全市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以来,我们严格落实国家、省编制规程,将受污染耕地纳入安全利用和用途管控范围。我们以生态环境部门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依据,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将全市4.9万亩受污染的长稳耕地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确保列入保护范围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安全利用、安全产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邹开斌回应道。据邹开斌介绍,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建立了耕地安全利用协调联动机制,对土壤污染数据信息有效整合,实现信息共享、联动监管和动态更新,一旦发现保护范围内的长稳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受严重污染或破坏,及时调出并补划补足,但近年来未发生此类情况。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8部门出台村庄建设边界内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管理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用地一律不纳入规划布局;对临时占用、到期需要恢复的耕地,开展多部门联审机制,对项目类型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高污染企业不得准入和占用,为农用地、耕地临时安全利用及后期恢复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严格建设用地供应环节监管,对 ‘一住两公’的新供应地块,在土地出让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未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不予‘配号’、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2023年以来,我们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86个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了土壤污染调查,并出具了土壤污染调查告知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邹开斌说。
问题六:我市在噪声污染管控方面存在哪些难点?如何更有效回应市民对“安静权”的诉求?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华江表示,据调查了解,曲靖近三年噪声投诉年均增长15%,其中,建筑施工噪声、广场舞扰民等社会噪声重复投诉占比在50%以上。针对这些情况,赵华江就我市在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源头控制、执法监管、投诉处理方面存在的难点以及采取的措施进行提问。
“广场舞、建筑施工等公众活动噪声污染存在源头监管缺失问题,公安机关因处置权限与手段受限,仅靠教育劝导难以遏制污染。同时,综合治理机制不畅,对于非公安管辖的噪声警情,缺乏有效流转分流机制,无法从部门职责层面解决问题,未能形成发现、监督、管理、处罚的完整闭环。”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伏思良表示,下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警情流转机制,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在广场、小区周边安装隔音屏障、更换低噪公共设施,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全力抓好噪声污染管控。
问题七:当前曲靖中心城市正在进行的水环境治理项目能够实现哪些目标?能否有效解决单点暴雨发生后城市内涝现象?
当前,曲靖中心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正在进行,涉及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项目涉及市政道路、河道和庭院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以及排水管网错接混接点位的整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麒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谢茂华关注的是,这些水环境治理项目最终能实现的目标,以及能否有效解决单点暴雨发生后城市的内涝现象。
“为巩固城镇污水治理成效,确保城市水体达到长治久清,我市实施中心城市水环境治理行动,共计划实施69个项目、248个点位工程,已完成121个点位,正在推进43个点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唐桥启介绍道,麒麟区主要打通射浦沟、康桥河、南宁东西路、麒麟东路、麻黄大沟、靖江河、文苑北路、幸福大沟等排水通道,解决麒麟区老城片区和北片区内涝问题;沾益区打通盘江路、望海路、南盘江北岸排水通道,解决庄家湾片区内涝问题。目前,共完成易涝点整治33个。同时,向省住建厅申请了4.088万方抽排能力的排水防涝应急救援设备,大幅提高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中心城市可以实现单点暴雨每小时30毫米降雨量不淹积、每小时50毫米降雨量在3个小时内退水,有效解决城市易涝问题。“通过水环境治理,可有效推进雨污分流,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实现雨水污水不再乱冒乱流,让河流沟渠等水体变得更加清澈美丽,减少水污染对群众健康的影响,优化群众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唐桥启说。
问题八:造成我市生活垃圾在分类运输中存在“前端分类投放、中端混装混运、后端混合处理”现象的原因有哪些?将采取哪些措施提升厨余垃圾分出率、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居民满意度等指标?
当前,全市垃圾处理能力和覆盖率均得到提高,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中依然存在“前端分类投放、中端混装混运、后端混合处理”的现象。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国俊就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以及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促进厨余垃圾分出率、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居民满意度等指标提升的有效举措进行提问。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朱树锋表示,当前我市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方面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组织联动不足,政策传导“中梗阻”,党员先锋作用未充分发挥,基层存在“选择性执行”和临时协作现象。二是部门协同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监督检查缺位,联席会议少,未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投放设施欠科学,老旧小区投放点少、功能不全,智能设施缺乏,维护管理粗放,分类标识不规范。四是“两网融合”滞后,顶层设计缺失,网点规划、数据共享等未有效对接,低附加值物回收难。五是宣传引导效果差,形式单一、缺乏实践指导,群众参与主动性低。六是保障措施不完善,缺少专项资金,技术培训不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作用未发挥。下步工作中,市城管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效能。垃圾分类方面,深化示范建设,着力推进分类小区、实践中心和试点学校建设;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师生等群体参与,加强宣传,推动源头减量;规范分类收运,改造老旧设施,合理规划投放点;强化部门联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保障工作落实。厨余垃圾方面,统筹谋划,科学布局,鼓励跨区域合作处置;推动地方立法,明确各环节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提升公众分类与环保意识;联合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