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杂志 > 2011第三期 > 正文

竹园镇六项措施促议案 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2011-08-26

    2011年竹园镇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镇63位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件,建议33件。竹园镇人大主席团高度重视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意见及批评,以“六项措施”为抓手,将议案、建议办理“提”“督”“办”三环节有机结合,认真组织,积极推进。

    一是办理时限定下来,为使各承办单位在主观上形成对办理议案、建议的紧迫感、责任感,主席团规定在本年度12月5日前,各单位必须将议案、建议办理结束,并主动与代表进行面商,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二是人员责任分开来,将每条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干部。在此基础上,将按照议案、建议进行分类与主席团成员挂钩,明确每条议案、建议的重点督办人,分责确权,牵头督办。确保“责任一条线、环环不掉链”的办理目标落到实处。三是承办意见带下去,各承办单位形成议案、建议的办理思路后,要主动将承办的思路和方法告知提案代表,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代表同意的,要严格按照原有思路办理,代表有意见的,要进一步协调各方通过充分论证来寻求更具科学性、可行性的办理方式。此举促进了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议案、建议过程中进一步从现实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四是提案代表请上来,在议案、建议办理结束前,各承办单位将主动把提议案、建议的代表请到单位面商,介绍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听取代表意见,确保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实时掌握,纠正少数承办单位不作为、慢作为的不正确态度,进一步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及议政权。五是情况回执返回来,在议案、建议办理结束时,承办单位需将议案、建议回执单交予代表,回执单上注明何时办理、哪个领导牵头、哪个部门承办、部门之间协调办理情况等信息,代表收到回执单后,由代表填写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及结果的意见,最后将回执单交予镇主席团。主席团将重点梳理出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议案、建议,并要求所涉及的承办单位在一周内写出详细的办理书面情况报告。六是结果摊开来,每年年终,主席团都要将议案、建议办理结果统计并公布,让代表和群众了解议案、建议的最终办理情况。

    以上六条措施的实施,促使各承办单位间形成 “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提高各承办单位对议案、建议办理的认知程度,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从而进一步加快了“和谐竹园、平安竹园”的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