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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法院党建工作经验成“典范”

发布日期:2011-11-07    作者:赵艳绘

    自曲靖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在宣威召开以来,宣威法院党建工作的做法经验不但得到省高院、曲靖中院、宣威市委组织部及市直机关党委的充分肯定,还成为其他兄弟法院考察学习的典范。

    2011年6月25日,在曲靖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召开之际,其他兄弟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作为参会代表到宣威法院进行集中观摩。2011年7月25日,陆良法院副院长、党总支书记刘桃芬一行15人专程到宣威法院考察学习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2011年8月25日,沾益法院花山中心法庭一行4人到宣威法院考察学习党建工作。在查看了党建工作痕迹档案、参观了党员活动室、观看了党建工作宣传视频资料,考察学习了党建工作主要做法经验后,各兄弟法院高度评价了宣威法院党建工作,他们认为:宣威法院党建工作找准了切入点和结合点,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特别是党建工作“四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活动场所到位、活动形式到位)及在党员干警中开展“五星级党员评比”、“五比五看”、“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等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自2009年以来,宣威法院找准党建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提出“贯穿一条红线、强化两项建设、实施三民工程”的党建“123”工作思路。“贯穿一条红线”即始终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贯穿法院工作的一条红线。实行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建立层层有目标的党建目标三级分解制度,构建人人有责任的党员管理网络,实行岗位目标量化管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2009年,宣威法院的社会测评评价满意率达97.99%,2010达97.97%;“强化两项建设”即强化党支部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增设格宜中心法庭和落水中心法庭党支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院长主抓党建工作,一名党建专职人员负责党建具体业务工作,并明确各支部党建工作重点。建设支部活动场所,开展“四亮四评”活动,在服务窗口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2009年、2010年党员法官干警办案6544件,占总案件的72%;“实施三民工程”即实施为民、便民、利民三大工程,创建“三明四进六个一”便民服务机制,开展“党员为民服务月”活动,把人力、财力、物力向基层倾斜,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巩固和发展“宣威模式”,不断完善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制度12项。

    这些举措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同步驱动,切实发挥了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党建工作现与审判工作“衔接互动”的良性格局,有力带动了宣威法院工作整体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