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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给力乌蒙和谐——曲靖市会泽法院推动“群众观”侧记

发布日期:2011-11-07    作者:区鸿雁 姜光鑫

    “老百姓在我们心目中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分量就有多重!”这是地处西部的国家级贫困县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院长丁玮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近年来,会泽县法院紧紧围绕“期待与回应”的关键词,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入手,不断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创新便民惠民机制,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为“群众观”给力,在磅礴的乌蒙大地描绘出一幅幅和谐司法的生动画卷。

    法官动起来

    会泽县辖区有21个乡镇100余万人口,法院不到50人的审判法官年均办理案件超过3000件。如此大的办案压力,法庭上下应是一派繁忙热闹的情形,缘何这里却静悄悄呢?

    作为云南第三人口大县的会泽,境内最高海拔4017米,最低海拔695米,129个村委会中98%是边远高寒山区,4126个村民小组中2157个不通驿道和公路,最远的农村离城区有200多公里……针对这种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特点,院长丁玮提出“要沉到老百姓中间去办案,改变以往机械坐堂问案的方式,从审判庭上走出去,从法庭里走出去,到田间地头、乡村茅舍,去倾听老百姓对我们的诉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官就在他们的身边。”

    于是,法官们把审判台搬进了村民院落、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炕头病房,在百姓家门口开庭审案,既方便了群众,又消除了他们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的现象,使他们获得了低成本、易接近的司法公正。

    巡回审判不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责任和承诺。为保证巡回工作的正常开展,会泽法院专门制定了《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受案范围、审判程序等内容,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便民诉讼联络员的“前沿哨”作用,优化巡回审判联络点的“中继站”功能,强化巡回法庭解决矛盾纠纷的“桥头堡”效能,努力将司法的温暖播撒到民心深处。

    会泽法院在所辖乡、镇、村社驻地设置了固定的巡回法庭、巡回审判联络点60余个,聘请便民诉讼联络员100余人,形成了法庭、联系点、联络员“三位一体”辐射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同时,印制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3000余张,方便群众咨询法律和反映问题,减少诉累。针对山区路远、村偏人稀的实际,法官深入案发地办案,适时选择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邻里纠纷、信用借款纠纷等普遍性案件就地开庭,通过“热闹新鲜”的庭审,帮助村民学到一些打官司的初步知识,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同时,寓教于审,注重宣传法治,举案说法、案外启示,切实起到法律入百姓脑、进群众心,推进文明乡风建设。

    “一个月中,法官总有十来天都呆在山里。时间长了,我们对他们都熟悉了。”迤车镇石板村的王老汉说:“看见法院的车来了、法官来了,都不觉是什么新鲜事,他们是这里的常客了”。“法庭来巡回办案,忙于农活的老百姓就不用跑那么远的路了。”辖区火红乡党委何副书记称赞道:“干警每个月都要到我们乡里来好几趟,遇到棘手的案件,常常在村中过夜,一呆就是几天,还经常帮助我们乡里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去年至今,辖区法庭收获了一连串响当当的数字:巡回审理结案1352件,巡回率达84.02%;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防止矛盾激化178件次。而在这些数字的背后,凝结着的是法官们辛勤的汗水。

    调解受“宠爱”

    摆放着“握手”雕塑的调解室内,一对闹离婚的年轻夫妇正在接受法官的耐心劝解。与法庭上双方剑拔弩张的情形截然不同的是,现场的气氛平静和谐。一个半小时之后,两人手挽手离开了……现在,通过法官的温情调解,10分钟内就能拿到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一场官司,三辈子仇。基层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有其自身特点,多为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相邻关系、抚养赡养等简单性质的民事纠纷,部分当事人文化水平不高,爱认死理,但纠纷又涉及到他们最基本的生活秩序和环境。这样的案件判决不难,但一方败诉的结果会使得矛盾非但得不到化解,反而可能进一步激化。打官司耗时耗力不说,即便是赢了官司,到了执行也不一定顺利。如何摆脱这种困境?怎样才能案结事了?

    “在构建和谐的进程中,司法调解已日益成为人民法院有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重要手段,而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可以让老百姓用最简单、最经济的办法快捷地求得司法公正。”采访中,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松对人民法院司法调解的真谛进行了诠释。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要求子孝,先敬爹娘……”。这是3月25日会泽法院迤车法庭在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办案法官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的一段发自内心的感言。

    迤车镇中寨村委会的老张现已年过八旬,本应享受天伦之乐他却还在为自己的温饱问题和无钱看病一筹莫展。两个儿子均认为分家时老张对土地和房屋的分配不公平。大儿子认为分给自己的土地少,理所当然应当少尽赡养义务,而小儿子则认为子女都是一样的,兄弟俩应尽等同的赡养义务。兄弟二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谁也不肯“吃亏”,以致老张衣食无着,经常到村间四邻乞讨蹭饭。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老张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

    收到老张的诉状后,法官迅速联系了村委会干部了解情况,并到其居住地进行走访。为使老人及时得到照顾,法庭决定先行庭前调解。法官当即将两名被告召集到一起,首先向他们宣读并仔细讲解了有关法律规定,将平时收集的一些报刊上因遗弃、虐待老人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让他们阅读,然后又分头做思想工作。

    调解中,法官并没有过多绕在双方以往的是是非非,而话题一转,与他们拉起了家常。“人活在世上不能没良心,父母最亲,兄弟们最长。孝敬父母是立身做人之本,兄弟们团结是处事之道。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法官的一席话,犹如一剂良药,一声警钟。在近3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法官将情与法有机融合,结合类似的案件引导和疏导,教育和启迪被告,使两人羞愧难当。他们先是默默不语,继而抬起头,紧紧攥住父亲的双手,乞求老人的宽恕。

    当场向父亲赔礼道歉获得老人谅解后,两人当即承诺今后一定要把父亲赡养好,案件当庭了结,老张的生活自此有了着落。当地村委会干部感叹地说:“张老汉的‘家长里短’从受理到结案只有短短10天时间,法庭巡回审理、就地结案,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也达到了让人满意的效果。”

    经过探索、总结和不断完善,会泽法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盖然调解法、冷却调解法、借力调解法、亲情调解法等“调解十法”,总结提炼出“认识高点→态度好点→用语暖点→耐心多点→调撤高点→满意多点→效果好点”的“7点”链式调解心得,并将案件调解率、当庭履行率、群众满意度等“软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在全院形成辨法析理、解惑释疑、乐于调解、善于调解的良好氛围,使“调解出和谐、调解出能力”成为全体法官的共识。此外,整理编印与办案有关的常用民间谚语、俗语、名言警句等《法庭常用民间谚语300句》指导调解,用老百姓的话语表述法律、法理、道理等,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使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

    不唱“独角戏”

    “新形势下,法院的案件数量呈大幅度增长,劳动争议、房产纠纷、土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涉及民众民生、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大量出现,群体性集团诉讼屡有发生,如何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保障社会民生,更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促使我们必须解放思想、砥砺创新、能动司法。”采访中,会泽法院丁玮院长感触良多。

    为此,会泽法院突破封闭动作的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多元互动的调解机制。在调解主体方面,实行合议庭调解与庭长、院领导调解的互动;法院与基层调解组织、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仲裁机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在推进调解社会化方面,又尝试建立司法调解助理员制度,通过聘请基层群众组织的负责人、社会贤达担任“和事佬”,积极配合法院调解。

    “没想到,我们参与调解的效果还真不错……”。当两起案件成功调解之后,娜姑镇的司法助理调解员王发学兴奋地说。

    会泽县娜姑镇白雾村委会的老唐和小罗两家相邻处有一历史通道,老张、老岳两家从此路通行。2009年10月,老唐和小罗互换了房屋宅居地,老唐新建的房屋侵占了部分通道,各方为此发生纠纷,后经村委会调解,大家均同意将剩余通道用于通行,不得任意占用。去年4月13日,老唐和小罗却将通道一端堵塞,致使老张、老岳两家无法正常通行。去年4月19日,老张、老岳因为相邻通行的问题先后把老唐和小罗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法庭来到现场巡回审理。在司法助理调解员王发学的大力协助下,利用人情优势,通过详尽说法,耐心疏导,终于解开了老唐和小罗的心结,两人当场将阻塞通道的空心砖悉数清除。当天下午4时,王发学再次“大显神通”,在他的“权威”劝解下,另一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成功调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会泽法院以“当好社会管理参与者,不当社会管理局外人”的思维,自觉把自身融入社会管理之中,并结合司法实践,探索创新思路,遵循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的原则,经过自愿报名和民主推荐等方式,把30名工作经验丰富、了解风土人情、懂法知法、德高望重的明白人聘为司法调解助理员,让他们做好基层稳定的“排气筒”,化解矛盾纠纷的“减压阀”。通过“和谐共建”模式,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的完善和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这些“和事佬”有着共同的特点:社会阅历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多、社会公信度高、社会辐射面广。对此,雨碌法庭庭长李再会表示,这30名“和事佬”作为一股颇具弹性的民间调解力量,对诉讼调解是个重要的补充,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充分发挥他们“身边的人掺和身的边事,草根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的作用,通过他们来宣传政策法规、解疑释惑,便捷有效、事半功倍。

    为提高司法调解助理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法院还通过组织旁听案件审理、座谈交流、专题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程序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他们履行好特邀调解职责奠定基础。同时,为他们建立服务档案,记录他们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并根据其在调解中所发挥的作用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补助。去年至今,这30位“和事佬”共协助调解案件403件,其中受委托单独调解213件,占52.9%。

    针对司法资源的不足,法院本着“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参与解决纠纷,以党委为领导、法院为主导、法庭为中心,公安、司法、信访、工会、妇联、共青团、行业协会、乡镇街办、村社等多个部门和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矛盾调处、隐患排查、信息沟通一体化的多元纠纷解决网络全面铺开,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介入纠纷矛盾调处、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服务,改变了过去“独角戏”式的调解模式,使多方参与的“大合唱”逐渐成为调解主流。

    荣誉是一种见证。在会泽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厅左侧的荣誉室里,展示了法院干警用智慧和汗水乃至宝贵的生命,为审判事业书写的一页页辉煌篇章:“人民调解工作模范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金天平奖”……三项国家级荣誉、“云南省文明单位”等近百项荣誉的牌匾或证书。承载这份荣誉的,是他们给力“群众观”的不懈追求和积极实践。

    站在新起点,乌蒙法官倍感任重道远,他们继续用一点一滴的行动,沿着为民司法之路奋力前行,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和改善民生的道路上走出特色、走出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