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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板桥镇人大“五要求”提质代表小组活动

发布日期:2012-01-11    作者:李育
 板桥镇人大主席团为了进一步提升代表小组活动质量,积极探索新的代表小组管理机制,通过探索调研提出了“五要求”提质代表小组活动,有效促进了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成功为代表履职指明了方向,有效充实了代表履职平台。一是要求代表小组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安排。代表小组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一次,开展视察、检查、调查各一次;二是要求确定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即(一)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履职知识等。(二)开展对有关工作的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三)开展联系和接待选民活动,听取选民意见。(四)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五)交流代表履职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三是要求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召集人组织。每位代表要准时参加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小组召集人请假;四是要求代表小组开展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时,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五是要求每次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应向乡镇人大主席团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