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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2-01-31    作者:杜毅刚
 近日,马龙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县人大常委会、县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运政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本辖区内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采取听、看、查、访、议的方式,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该县王家庄、旧县、大庄等部分乡镇及驾驶培训学校、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检测中心、农机监理站等相关单位进行了实地查看,全面了解掌握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全县的贯彻执行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进一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八条建议: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使更多民众知道、遵守、使用该法律;二是增加道路基础条件硬件设施资金投入,完善交通安全标牌、标线;三是适当增加编制,配齐执法人员,基本保证执法时有两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执法,使执法合法、合规;四是多方协调,尽快修通金叶路,使二级客运站投入运营,方便群众出行;五是要尽快解决出租车运营管理的盲区;六是进一步增加公路养护、管护的资金投入,既要重视建设公路,又要注重养护、管护公路;七是公安、农机、运政、交通等执法主体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八是加大对客车超员,货运超限运输,特别是非法超员接送学生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