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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配备人民陪审员保障经费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发布日期:2012-05-28    作者:●邹玉东
 宣威法院一线审判员64人,执行员16人,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院党组按照1:1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选任了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80名人民陪审员,既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还使审判工作更好的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
    宣威法院党组积极向市委、人大、政府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落实了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每年21.6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单独管理。2009年至2011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和陪审案件补助等经费共支出64.8万元。陪审员专项经费的落实,充分调动了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积极性,为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2011年,8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加调查、庭审、调解、执行案件3436人(次),陪审案件呈现出当事人服判率较高、上诉改判率较低、信访投诉量较少的特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