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杂志 > 曲靖人大2012第3期 > 正文

纸厂乡加大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

发布日期:2012-08-30    作者:会泽县纸厂乡人大主席团 蒋瑞荣
为了有效提高代表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和办结率,近日,纸厂乡人大进一步狠抓督办、督查两个环节,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
    改进征求意见方式。一是“面对面”征求意见,组织提出建议代表所在的代表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乡人大主席团挂钩领导和相关人员,面对面地向参加会议的代表征求对乡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强化督办措施提供参考依据。二是“面对面” 答复,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面对面地向参加会议的全体代表进行答复。三是“面对面”协商,根据承办单位的情况汇报,参加征求意见会的全体代表结合各自了解的情况,共同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评议意见,由提出建议的代表综合各方意见和答复落实情况,当面做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评判结果并签名。
    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时必须做到“两满意、一认可”。一要回复代表建议、意见必须让代表满意。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后,要用统一的规范性材料答复代表本人。同时,还要附代表回复意见表一份,征询代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代表回复不满意,办理部门要重新办理。二要办理结果要让人大主席团满意。要求对代表提出的所有建议、意见办理完毕后,应在同年度的9月底前向乡人大主席团作一次全面汇报,主席团成员将对办理结果进行逐一审查,特别是对未予办理的建议、意见要进行认真审查,看是否真正存在困难或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难以办理,理由是否充足。三是办理结果要得到全体代表的认可。每个年度代表所提建议、意见办理完毕,经人大主席团把关审查后,在下年度初召开的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办理情况,看全体代表对办理结果能否认可。如代表对某条建议的办理感到不满意不予认可,可在会议期间向承办单位提出询问或质询,办理单位必须向代表们作出认真答复或详细的解释。
    通过人大主席团加大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乡十五届五次议上代表提出的37件建议、意见目前已办结11件,3件正在进一步落实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