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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民生——会泽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询问纪实

发布日期:2012-08-30    作者: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德金
如何解决老城区内消防通道不畅的问题? 如何解决通宝路交通事故多发的问题?对我县内的探矿企业如何加强管理?由此带来的次生灾害如何处理? ……一个个尖锐热辣的问题抛出。在5月24日会泽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询问,众官员精心准备,各自手里都拿着厚厚的材料“应考”。常务副县长朱廷发,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交警大队、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农开办等8个部门的负责人就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问题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们“你来我往”,热烈互动。
    “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的对象,大多数为有建房实力又有计划建盖房屋的农户,真正的贫困户仅凭一万元的补助资金根本建不起房。如何解决特困户危房改造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唐金文首先发问。
    县住建局局长黄建洲解释:补助标准与建房户需求之间存在矛盾。一是补助1万元,难以解决贫困户建房的实际困难;二是危房改造政策与项目整合存在矛盾,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同一贫困户或个人不能同时享受同类事项补助的两项惠民政策;三是补助对象与项目实施之间存在矛盾。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应该是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即使得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也难以建房。
    黄建洲表示:将积极向上级反映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增加补助标准。同时在项目实施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监管力度,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真正受益于该享受的农户。
    副县长朱廷发表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将书面向省、市政府请示,要求省、市也给以补贴,把这件事办好。
    “如何解决老城区内消防通道不畅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法工委主任蒋传芬发问。
县住建局局长黄建洲作出回应:完善古城步行街封堵设施,将消防车辆进入古城区通道改建成活动加锁装置进行封堵。钥匙由消防和住建部门管理使用,解决消防车辆及垃圾清运车辆出入等问题。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增加消火栓密度。水源、交通不便的地方修建足够容量的消防水池和配备消防自动给水、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大队积极争取配备小型消防车辆,便于进入巷道开展施救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兴美:“为什么危改补助资金不能及时拨付给排危户?如何解决拨付资金不及时的问题?下步有什么计划?”
    县财政局副局长曹德宏解释:主要是危房改造项目的认定及资金对付程序较为复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尚未兑到建房户手中,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财政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项目建设部门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统一组织验收提供的县、乡基础资料和验收报告,核实检查验收无误后方能向建房户下达拨付建房资金,监督资金兑付情况,并落实兑付到建房户手中等要求开展工作。
    曹德宏表示,下步将采取三条措施解决危改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积极沟通,出台新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二是及时做好危房资金拨付工作。根据乡(镇)城建部门和县住建局核实提供真实、完善全面的危房改造资料报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待市局及时拨付危房启动资金;三是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及时督促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兑付工作,并进行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庞官清:“雨碌乡陡红、翅垴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中,出现一号水池不能进水,导致效益不能正常发挥的问题,原因何在?下步如何解决?”
    县农开办常务副主任李广富解释:雨碌乡陡红、翅垴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设计要求进行放线,项目设计、施工没有问题。项目按原计划总投资708万元设计,11公里渠道全部设计成三面光渠道,项目批复后总投资462万元,渠道建设长度为8.5公里,剩余2公里多的老渠道为50年代建设的土渠道,沟浅、沟底过低,需要提升剩余渠道水平高度,渠道建成三面光后才能进水。李广富表示,经过县、乡共同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市级已同意安排项目资金,完成剩余部分渠道三面光的建设,工程竣工后整个项目能发挥设计效益。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30天左右能建设完成。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财经工委主任刘天宏:“良种及农资综合补贴因土地流转、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开发整理而出现了新的变化,其补贴能否实现动态管理?”
    县农业局局长陈兴龙解释:2011年,会泽县共流转土地72403亩,土地流转主要有5种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代耕。全县外出务工农民总数25万余人,流转面积3592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9.6%。外出务工土地已转包或出租给他人,未种粮仍然领取补贴,这种现象的存在,主要是土地流转的多样化和流转合同签订的不规范形成的。有的流转协议中明确了惠农补贴归出租方享受,有的没有作任何界定,承租方也没有申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惠农补助归出租方享受。
    陈兴龙表示,一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程序。由镇、村两级组织引导,协调和促进投资人和农户之间达成共同的土地流转意向,由流转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流转合同,经乡(镇)经管站鉴定后,加盖公章,报司法部门公证,交由经管站备案;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形式。凡已出租、转包的土地,本着“谁种粮补给谁”的原则,采取直接兑付或重新办理“一折通”兑付。对入股、代耕、互换的土地、惠农补助不变,直接兑给原承包户;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在县级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制定,政策法律宣传、业务指导、纠纷调解、土地流转调查等。乡(镇)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合同的签订、指导、合同备案、档案管理、地源储备、纠纷调解和统计上报工作,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四是在惠农资金兑付过程中,加大与财政、信用社、审计、监察的协调力度、做好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共同把农补资金兑现好,落实到位。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付胜:“对县内的探矿企业如何加强管理?由此带来的次生灾害如何处理?”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领导邹元春作出解释:我县现有探矿权60个,其中煤矿探矿权4个、铜矿探矿权14个、铅锌矿探矿权25个、磷矿探矿权15个、铁矿探矿权1个、石灰岩矿探矿权1个。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的35户,开展勘查工作的25户。
    邹元春表示,县国土资源管理局首先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探矿企业的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及四级包保责任制;二是明确乡(镇)和县直部门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三是督促探采企业建立完善探采作业区安全生产包保等七项制度,规范勘查开采行为;四是成立打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工作领导机构。其次,加强探矿企业勘查引发次生灾害的管理。保证方案的可行性。建立植被恢复保证金制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正祥追问: “县内59家探矿企业有几家交过保证金?交了多少?标准是多少?”
    邹元春答复:一家都没有交,一分钱都未收起来,现在正在进行该项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钟接着追问:“以探代采是非法行为,一代就是10多年,既然是非法行为,谁来管理?谁来治理非法采矿带来的次生灾害?”
    副县长朱廷发答复:县政府已出台文件,一是控制矿产品外流;二是收取矿产品税收。采矿企业保证金等核实了探矿面积后就进行收取,以前的不追究,从今年开始执行。采矿企业保证金收取后将用于采矿带来的次生灾害治理。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工委主任李国宪:“如何解决通宝路交通事故多发的问题?”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詹厚云解释:作为会泽城区中心主干道的通宝路,1997年初步建成,1998年3月正式通车,道路两侧单位集中、商铺林立、住宅成片,承担着城区大量的交通流量,车流、人流如织。据统计,通宝路自初步建成以来,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72起,致81人死亡,27人受伤;共发生伤人交通事故917起,致1015人受伤,造成直接财产损失87.48万元。
    詹厚云表示,将及时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通宝路全路段设置中心隔离栏,在交通流量较大的交叉路口设立信号灯,在行人通行较多的路段设立过街设施,完善交通安全标准标牌,从硬件建设上保障通宝路交通安全。适当时机成立专门的城市交警中队,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城市每条道路、每个路口都有警力执勤、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交通事故诱因。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促进道路安全。建设交通监控系统、交通视频卡口、电子警察等,以科技管理手段促进道路安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正祥追问:“县政府对北环路的人行天桥、红绿灯、监控设施、隔离栏等管理措施如何综合考虑?”
    副县长朱廷发答复:全县的安全工作,实行“四级包保”、“八项制度”进行治理,通宝路要建人行天桥、安装隔离栏等,具体方案我已安排县公安局正在制定。
    李永全委员:“如何解决乡(镇)的安全生产无权监管、无钱监管、无人监管的‘三无’问题?”
    县安监局局长张钦: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后,安监站撤并,产生了安全生产体制不顺的问题,部分乡(镇)出现安全生产无权监管、无钱监管、无人监管的情况。对此,县安监局将尽力做好相关工作。
    常务副县长朱廷发答复:县政府将要求乡(镇)安监站或安委会安排专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无人监管问题。要求乡(镇)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解决安全生产无权监管问题。县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属地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的经费和安监队伍建设、装备建设的经费投入,解决安全生产无钱监管问题。加强督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提问,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我们把政府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他们的审议、询问和监督,监督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过程,让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常务副县长朱廷发表示。他同时要求,“对人大常委会委员询问的问题,所涉及的部门要及时认真研究,逐项办理落实,按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让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