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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破解“空心村”
力促土地有效流转——富村镇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和思考

发布日期:2012-08-30    作者: 富源县富村镇人民政府 陈明理
近年来,土地的利用,开发是我镇党委政府仍自全国、全省高度关注的问题,为全面掌握我镇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实现方式和途径,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经营方式,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效益,富村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市、县产业发展政策,结合富村实际,组织农业、国土、村建、执法等相关部门对富村镇辖区内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开发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一、富村镇土地流转现状
    富村全镇有耕地6.5万亩,人均耕地约0.64亩,人多地少、土质瘦薄、地块零碎、95%以上的是山地、耕作投入劳力大、无法实现机械化操作,这些客观现实严重制约着全镇农业产业化发展,导致我镇土地经营粗放、农业发展科技水平低下、产业单一、产量低,除去生产成本,种地农民所剩寥寥无几,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和农业产业发展,影响了农民的增收,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年轻体壮的纷纷外出打工,年老的、没法外出的留守耕种,甚至出现土地荒芜现象;另一方面,由于学校、道路等公益事业、小城镇建设、企业用地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全镇失地少地农民不断增加。据统计,我镇有334户1500人失地少地农民,60岁以上的有97人,仅有3人享受到农村低保;第三,近年来,我镇的企业和小城镇建设永久性用地,都是实行一次性补偿,临时性用地虽给了三五年的青苗补偿费,同样存在难于复垦抛荒现象;第四,农业税免收前,原学校、村组织活动场所和通村公路占地采取减免农业税的办法进行补偿,农业税免收后,原被占用土地的农户就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以上实际,要求我们必须探索新的土地流转形式,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实现由自然半自然经济向社会化生产的转变。
    二、推行土地流转存在的困难。
    一是农民的思想意识不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部分农民对土地的眷恋很深,即使外出务工、经商,宁可抛荒也不愿意转让土地,有些地方出现季节性抛荒,即便是代耕、租赁也大都是给亲朋好友,随意性很大,形不成规模经营,影响了农业经济发展。二是承包土地少,规模生产难。平均分包土地的格局使农民在有限的承包土地上增加收入的难度增大,分散零星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摆脱小农经济的桎梏,制约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成和推进,而扩大规模经营又没有多余的土地,放弃承包土地又担心生活没有保障,有限的土地限制了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零散经营要求每户农户都需配备相应的生产工具,完成整套生产工序,造成了农业土地资源浪费和生产成本增高。三是林地、“四荒”地流转容易,耕地规模流转难。一方面受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限制;另一方面涉及的农户多,每个农户的想法不一致,协调难度大;其次,农民不愿流转。四是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提倡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一直是中央农村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这在中央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均有涉及,但比较原则。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暂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规定,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也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五是操作不规范。没有服务机构,农民完全是在自发转让。大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如租用土地的时间超过了二轮承包期规定的时间、私自买卖等。六是集中开发难。由于农业收益比较低,高收益项目农业难以选择,农业开发又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真正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或业主参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业的比较少,存在依赖性大、只想靠政府支持,管理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项目选择不准、产业趋同、品种单一,管理粗放、缺乏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的集中开发。
    三、实施土地流转的意义
    一是推行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农业规模化发展。通过土地流转使资本进入农村,通过大规模收购或租用土地,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二是推行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稳定农民收入。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可获得稳定的财产性收入,离开农村去城镇务工或经商的农民通过转让土地获得补偿,留守农村的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承包权入股农业企业,取得土地租金与分红收入。三是推行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随着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流通权问题得到解决,一部分农民将离开农村出去发展,为城市和工业发展提供充足、低廉的劳动力。四是推行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针对外出打工、劳动力外出较多、农民不愿耕种土地等情况,通过土地流转,有效地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五是推行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细化分工,节约生产成本。户耕地均分散在村里的好、中、差三类地块,被分成好几块,这块收了跑那块,近处种罢种远处,不利于大型机械耕作和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农户只能采用传统的耕作方式,造成土地、人力等资源的浪费。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集中规模种植,每个人只需掌握某个环节或某项技能即可,不需要什么都去学、都去掌握、都去做,使分工更细、更专门化、工作更有序,形成流水线作业,减少因重复购置生产工具而造成的浪费,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四、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模式
    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集中经营、示范带动、推动发展为目标,确定了“土地集中经营、引进能人开发、实施规模种植、吸纳农民做工、示范带动发展”的思路,围绕核桃、蔬菜、养殖、魔芋、烤烟五大主导产业,采取租用、互换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扶持发展大户。
    农村以农民为本,农民以土地维生,怎样才能把农村的土地作为经营性资产资源高效地流动起来、经营起来,使集体增收,使农民致富,是新时期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面对小城镇发展建设整地、公益事业占地、企业用地以及产业规划集中发展用地等带来的问题和引发的矛盾纠纷,我们必须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形式,大力发展适合当地农村发展的支柱产业,使农村土地开发利用逐步走向集约用地、集中流转、综合经营、高速发展的轨道,让农村土地“流”出农民富裕路,“转”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天地。
    (一)土地租赁。由镇、村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引进外地和本地的经营者,帮助经营者协调土地,由经营者与村组或农户签订有关合同,取得土地经营权,土地的承包权没有变,仍是承包农民,租用合同一旦期满,土地仍将归还每家每户,土地权益最终还是农民的。如小坝村委会大竹山汝龙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万亩核桃基地,既合理开发了效益低下的林、荒地,又可吸纳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务工创收。在土地租赁过程中,需把握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明确租用期限,土地的租用期不能与与土地承包政策相抵触;二是租金的兑现,租金分一次性付清和逐年兑现两种形式,每年的租金是固定的;三是合同的签订必须通过鉴证;四是为保护农民的利益,租金因随市场进行阶段性调整,约定每几年上调一次、每次上调多少,这样使土地有升值空间。
    (二)土地互换。根据规模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需要,必须进行土地连片,规划连片区内不愿放弃土地经营权而又不种植同种农作物的农户,由村组或农户出面,将别处承包地与之互换,并根据土地的级差地租进行补偿。如:烤烟、魔芋、蔬菜连片种植区域内的地块,少数农户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但又要种植其他农作物,就可动员愿意连片种植的农户用规划区域外的地块与之互换。土地互换是实行农业规模经营的必要手段,但由于土地级差地租难以评估,工作量大,对待“钉子户”操作起来存在困难。
    (三)土地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转让的农户必须有确实的非农生活保障。
    (四)土地入股。土地股份这种土地流转形式的产生是农村发展的需要。一是对企业用地、公司统一经营等,尽量避免采用“永久征用、一次性补偿”的解决办法,防止新增失地少地农民,带来新的热难点问题,影响社会稳定。要研究制定有效办法,把土地承包权作价折股参与开发,收益按股分红。二是用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应对市场的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更可将部分劳力从土地上彻底解放出来。如:山东省宁阳县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路子和“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方式使得当地农民土地流转后收入多了、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还省去了后顾之忧,旱涝保收,日子过得更加充实。他们的具体分配方式是:按当年盈余的10%提取公积公益金,10%提取风险金,80%按股分红。公积公益金用于扩大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发展合作社事业和社员福利事业;风险金用于合作社生产、营销遭遇重大经济损失时补贴。这种土地流转模式使农民的土地权益仍然得到保护,农民集体成员身份没有改变,土地的保障作用得到了保证;建立了农民收入的利益递增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并非一次性消费。
    (五)招标拍卖。主要针对集体“四荒”地及集镇商业用地可实行招标拍卖。这种方式的弊端是“四荒”拍卖后的收入往往一次性付给,大多数地方用来办集体企业,这样的企业又不易成功,往往“肥了和尚穷了庙”,一旦企业破产,群众不能长期从中收益。因此,在操作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管理好拍卖所得资金,避免造成变相流失,损害集体利益。
     (六)统一征用。主要是学校、公路、单位办公用房、集镇建设等,必须对被征用农户的土地、住房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征地多少和被征地农户的剩余土地情况,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处理好生存问题,解决后顾之忧。土地征用后,根据征用情况,一是以低于集镇商业用地拍卖价格的优惠政策,对失地少地农民进行安置,也就是让他们建设商用住房,增加财产性收入;二是优先考虑纳入享受农村低保,解决生活后顾之忧。如:浙江嘉兴推行城乡统筹两分两换,“两分两换”就是把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搬迁和土地流转分开,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一是健全土地流转机构。成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政策宣传、法律咨询、信息服务、合同签订、开发监督及纠纷调解等,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土地流转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二是统筹规划农村土地流转。组织国土、农业、林业及相关部门对全镇的土地利用进行总体规划及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出流转总体规划和流转实施方案(细则),因地制宜提出土地流转指导意见,确保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土地流转产业指导。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流转不得改变种粮用途的原则,指导好产业发展,确保土地得到综合利用和有效开发。四是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互惠、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因地制宜,依法盘活农村土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制定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和监督措施,确立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由政府制定出台指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和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顺利流转。
    六是优化环境促进土地流转。坚持以产品市场为导向,以集中经营、示范带动、推动发展为目标,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引进有经济实力、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带领群众发展的人进行创业,实现产业基地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解决好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就业、居住和其他公共服务等问题。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积极引进有经济实力、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企业参与流转开发,发展魔芋、核桃、蔬菜等种植大户,为他们提供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法律咨询、示范样板、农资供应、农机供给、气象测报等优质服务,帮助争取项目,搞好水、电、路、储藏、加工、运输等配套建设,有效促进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形式多种多样,但核心必须要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制定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提供多种流转方式供农民选择,走“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群众自愿、操作规范”的流转新路子,保障农村土地权益,发挥土地规模经营的效果,保障农民的正常生活,保障农村稳定发展,使农民减地不减收入、失地不失生活、流转土地增加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