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杂志 > 曲靖人大2012第3期 > 正文

创新方法 讲求实效 切实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2012-08-30    作者:会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文荣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职权。会泽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履职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突出把握监督重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搞好会议审议、切实做好交办督办,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具规范性、针对性、真实性、民主性和实效性。
    一、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增强人大监督的规范性
    为使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五年来,会泽县人大常委会以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修订了《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会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会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询问办法》等16项制度,并加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使人大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更具规范性。
    二、围绕中心、把握重点,突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选择一批涉及会泽改革、发展、稳定,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大事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五年来,先后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旅游业发展情况、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等42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监察法等9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卫生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等12家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评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会泽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会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云南省会泽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10项议案;组织代表对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会泽职业技术学校新建项目情况等11个重点项目或重点工作进行视察。通过开展调查、检查、评议、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找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紧贴实际、深入调查,注重人大监督的真实性
    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是提高人大监督效果的重要手段。五年来,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遵循“先调查、后议事”的原则,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始终,为常委会会议科学议事、民主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调查中,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深入县直部门、乡(镇)站所、村委会、厂矿、企业、学校、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中,召开各种会议,走访干部、群众,查阅各类账目,广泛收集群众意见。通过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充分审议、适时询问,体现人大监督的民主性
    对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各项报告进行充分审议,是提高会议质量、保证会议效果的关键环节和根本。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集中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使审议这一环节真正体现全、深、透、真、实。
    一是切实提高会议材料的质量。会议材料是否有份量,关系着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因此,会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要材料,无论是调查报告、视察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还是审议意见、决议决定等,都做到分析透彻、语言规范、事实清楚,意见建议针对性强。所有报告,首先要在调查组、视察组、执法检查组内统一认识、集中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材料,先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决议、决定草案和审议意见,先由办公室拟稿,交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由常委会主任审定签发。
    二是注重改进审议方式。为使会议审议更加充分、透彻,会泽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分组审议与集中审议相结合、会议审议与开展询问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针对会议议程,首先集中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的调查、检查报告;其次将与会人员分为两组,分别进行审议发言,再集中召开会议,听取各组召集人汇报分组审议情况;最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一府两院”工作中不清楚、不理解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询问,有关机关、部门作出说明、解释。今年5月,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时,委员们就相关问题提出询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全面把握审议重点。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着重审议在调查、视察、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社会普遍关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提出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的意见建议。
    五、认真交办、跟踪督办,务求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只有落实在实处,才能真正体现人大监督的效果。五年来,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一府两院”对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将召开交办会议、进行跟踪督查作为强化监督的有力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对促进会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认真交办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形成后,及时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进行交办。交办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一府两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参加。“一府两院”建立审议意见办理制度,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确定分管领导,明确办理的部门和办理要求,做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同时,要求 “一府两院”在接到交办的审议意见后2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原则上安排在下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办理情况。有特定期限要求的,按要求的期限办理并报告。
    二是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督查组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为成员。审议意见书发出2个月内,督查组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同时,每年3月对上年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在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主任会议视情况听取“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否听取报告、审议和进行满意度表决提出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时,要求“一府两院”领导必须到会报告情况,回答询问,听取意见。没有办理或未能落实的,应说明理由。县人大常委会如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不满意,要求办理机关应重新办理,再次报告。对重新办理结果仍不满意的,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同时,把人大监督的过程和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文件向社会公开、向代表通报,做到议必决、决必行、行必果。
    总之,为切实提高人大监督质量,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效果,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务实创新,为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会泽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