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杂志 > 曲靖人大2012第3期 > 正文

在曲靖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议上的发言

发布日期:2012-08-30    作者: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鸿翔
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围绕会议主题,我从三个方面做发言。
    一是关于工作情况
    第一,坚持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服务发展。首先,无论是开展工作监督、司法监督、干部任后监督还是组织工作视察、工作评议,都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追求实效。特别着力于民生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近年来对全县的抗旱救灾工作、文化工作、教育、民政等8项工作进行了会前调查和会议审议;对《禁毒法》、《价格法》、《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安监等11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对县人民法院等5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对县城建局、发改局等6个政府部门领导进行了述职评议。其次,坚持把握关键,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审查了县人民政府的年度财政决算和年中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相关决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服务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再次,坚持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任免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开展任前法律考试、任职发言和任后监督。
    第二,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及时了解各级人大工作动态和学习人大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提供帮助。积极营造代表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组织开展村级“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规范化建设。健全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制度,进一步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一府两院”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向代表报告工作制度。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向选民述职、选民接待日活动。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及所提问题的解决率为核心,探索督办途径和方法,突出重点,及时交办,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把代表建议转化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共督办代表意见建议284件,办结率、面商率均达到100%,满意率、解决率逐步提高。认真督办了《关于将“大会处”收归县人民政府维修保护建为爨乡书画院和爨文化研究展览基地的议案》的议案。四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统一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法更加完善;中枢镇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活动主题明确、富有实效;大莫古镇人大组织代表开展访民情、访村情、访政情活动;召夸镇人大春耕期间设立代表联动处,组织代表服务春耕生产等代表工作的创新做法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认可和上级领导的肯定。倡导人大代表在履职的同时,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带头和带领人民群众创业干事,勤劳致富。
    第三,是注重统筹兼顾,全面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信访工作方面。坚持积极主动,及时化解矛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来信、来访287批(件)次,常委会领导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做好县级领导信访大接访工作,共受理信访接待173件(次)。宣传工作方面。人大常委会主抓、县委宣传部门统筹、新闻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运行良好;人大工作者的宣传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改善。其他方面,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在我县开展工作,加大了开展学习交流和工作联系力度,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第四,加强素质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注重加强理论业务学习。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上的表率作用,为干部学习提出要求、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注重加强组织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对人大工作的更大支持,完善了机构配置,为常委会增设了研究室,落实编制2名,为3个委室选配了副主任,从机关工作人员中提拔了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注重营造团结干事氛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机关全体同志之间经常性地进行交心谈心,始终保持思想和工作上的沟通协调,机关内部顾大局、讲团结、重合作、求发展的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谐氛围更加浓厚。注重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肃各项组织纪律,着力塑造常委会和人大机关民主务实、和谐有为的良好形象。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县委、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机关干部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首问首办、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提高了机关的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
    二是关于人大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方面要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体现党的领导,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一切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中。另一方面,要把党的主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转变为国家意志,转变为人民的自觉行动。第二,党的领导、国家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结合,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标志。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意愿和国家意志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才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要求。在具体的人大工作中,无论是监督、人事任免还是重大事项决定,都要体现这三者的有机结合。第三,紧紧依靠代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保障。代表是人民依法选举产生的,是人民意愿的代表者,是人民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的代表者,是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的代表者,是人民和国家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人大工作,就必须服务代表,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能使人大工作有效地把人民意愿和国家意志充分结合。第四,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环节。人大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要求,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能。在具体工作中,监督就是支持,就是服务,是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共同目标从不同角度所进行的同一工作;不是狭隘的挑刺找岔子,更不是唱“对台戏”,必须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联系、沟通、交流等相互关系。第五,民主决策,集体行使权力,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代表大会和常委会集体表决,依法决定所有重大事项。日常工作中,则要以党组会、主任会研究决定相关工作,决不能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第六,不断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提高人大工作者的素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者,同其他岗位的工作者一样,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加强实践锻炼,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品德好,才能做好人大工作;只有忠于职守,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事业服务,才会有业绩,才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三是对全市人大工作的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改变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的问题,改变“弹性”监督多,“钢性”监督少的问题,改变建议性监督多,强制性监督少的问题。第二,要进一步研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可操作办法。建议市人大能研究出台一些便于基层人大可操作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