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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牢工作基础
提升履职水平——罗平县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乡镇人大工作成效综述

发布日期:2012-12-04    作者:陈福权
 罗平县辖6乡6镇155个村(居)委会,共有县人大代表220名,乡镇人大代表792名。近年来,罗平县乡镇人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争取县乡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竭力解决履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建立健全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履职程序,努力改善履职环境,有效提升了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了乡镇人大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建章立制,扎实有序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建设
    抓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乡镇人大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履职水平的基础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在深入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种学习活动,适时组织对乡镇人大干部进行培训,定期邀请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和乡镇之间现场观摩、典型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党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更好履行职责开展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抓投入保障,努力改善履职环境。在“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中,按照示范带动、分布实施的原则和“五有四好三上墙”的规范化建设要求,每建设1个县级给予补助1万元的经费,乡镇根据财力适当安排配套经费,共投入39万元,健全了14个标准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对其余的154个人大代表活动室进行了巩固、完善和提升。在县级财政每年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对人大会议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了乡镇财政预算给予充分保障,并要求各乡镇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依法足额保证,确保人大代表能够正常的参加各种履职活动。
    抓制度的健全完善,确保履职规范有序开展。各乡镇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按照人大集体行使职权和严格按程序办事的要求,普遍建立健全了人大工作制度、乡镇人大会议制度、监督工作制度、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创先争优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制度、督办代表建议制度、代表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等,并做到规范化上墙,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以此同时,还建立了“四薄三卡一册三记录”平台,“四薄”即代表档案薄、选民反映记事薄、代表议事登记薄、代表办实事好事记录簿,三卡即代表联系选民卡、代表评议工作卡、落实意见反馈卡,一册即代表参加活动签到册,三记录即党委研究人大工作记录、人大主席团会议记录、人大代表活动记录。一些乡镇还建立了代表履职“六个一”活动和代表当好政策宣传员、致富引导员、纠纷调解员、热心办事员以及代表包村发展经济制度。对代表小组本着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对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混合编成168个代表小组,推选了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并以乡镇人大主席团文件下发到各代表小组。
    改善环境,大力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重视和支持明显加强。在依法保障人大发挥职能上,乡镇党委始终做到议大事让人大有“位置”,做决定请人大出“点子”,交任务给人大压“担子”。坚持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联系人大工作,并把加强和改进人大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定期检查,在安排工作时,做到统筹协调,合理分工,确保乡镇人大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人大工作。同时还将人大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观进行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对人大上报的工作要点等请求事项及时研究批复,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研究解决,从组织上保证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确保了乡镇人大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乡镇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贯彻人代会和主席团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支持和配合乡镇人大组织的各类视察、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适时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搭建了履职平台。全力提供经费保障,在为人大征订各种书籍、报刊和人大会议经费、工作经费、创建“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改善办公设施和交通条件,为人大配备了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档案资料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乡镇还单独为人大配备了工作用车,提高了履职保障水平。
    乡镇人大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在现任的12名乡镇人大主席中,文化程度和年龄结构都有新的提高和改善,配齐配强了12名人大办主任,保障了人大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2008年以来,共选拔任用乡镇人大干部20名,其中,乡镇人大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提拔为人大主席7名,副乡长提拔为人大主席1名,2名人大主席轮岗交流到乡镇党委、政府担任党委书记、乡镇长,8名人大主席交流到县直单位任职,2名乡镇人大办主任被提拔任用到领导岗位上。在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中,12名乡镇人大主席和1名人大办主任选进了党委班子,进一步调动了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积极作为,不断彰显乡镇人大工作生机与活力
    各乡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的实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在探索中发展,在实践中完善,在总结中提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实效进一步明显。2011年,全县12个乡镇共组织代表视察77次、执法检查25次、工作检查和调查70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6个,形成审议意见339条,对36个站所进行了工作评议,督办代表建议264件,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到原选区进行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255人,广泛开展代表向选民联系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612件,督促政府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和解决,协助和推动了政府各项的开展,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