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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搭建代表履职平台

发布日期:2012-12-04    作者:赵华江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作用,曲靖市从2011年开始,计划用五年时间,以村(居)委会为重点,市级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建设提升100个较为规范的、有带动作用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促进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有效开展。从开始建设以来,仅2011年,全市实际建设提升了296个点,市县共计投入资金达到438.36万元,建设和提升的质量较高,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效果良好,对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是重视程度高,工作推进快。市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工作的力度和信心极大地激励了地方人大的工作积极性。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工作安排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做出反应,均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但任组长的基层“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领导小组,多数县的人大主任亲自带队深入到各乡镇(街道)调研,掌握实情,研究建设布点情况及资金投入方案,制定出台建设实施意见,明确经费投入和相关工作措施。县与县之间相互学习借鉴,达到互学互补的作用,力争让各个建设点的建设质量得到提高。
    二是因地制宜,高标准规划。为了稳步推进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工作要求。各地也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开展工作,富源县率先提出一次性投入、全面建设的总体规划,2011年全面建设提升了159个点;麒麟区提出从2011年起到2016年几年间将逐步建立健全11个乡镇(街道)机关和119个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沾益县提出计划到2014年,在全县新建设或者提升建设122个规范化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其他县(市)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均作了建设规划、实施的安排,计划到2016年全部建设提升完毕,实现每个村(居)委会全覆盖。
    三是统一“家”内设施,体现规范实用。为了使“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既体现规范化又注重实用性,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五有四好三上墙”的建设内容要求。 “五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有科学规范的活动制度,有“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标志性牌子,有代表活动的经费保障,有代表活动的记录和效果。“四好”即代表制度建设好,代表活动开展好,代表作用发挥好,促进发展效果好。“三上墙”即代表权利和义务、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名单信息等上墙。代表人事工委还向各县(市)区提供了10个制度建设参考资料。各县(市)区在参考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的样本的基础上,在实施方案中均明确了较高的建设标准要求,有硬件的,也有软件的。会泽县提出“六有四好三上墙”,陆良县规范了“八项制度”和“八簿一册”,马龙县汇编了主席团10项活动制度和代表小组8项制度印发各乡镇,宣威市编制了制度参考样本,富源县除在158个村(居)委会按照“七有四上墙”标准建成独立型活动之家,其他县(市)区也都尽量建成单独型的,以便于管理。总之,在活动之家建设中形成了有活动地点、有牌子、有必要的设施、有制度、有活动记录等设施标准。
    四是抓住实质,注重开展活动。创建“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能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载体作用,关键要看平时活动开展能否取得实效。为此,市人大常委明确提出要认真谋划,扎实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县乡代表小组开展活动非常正常,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功能作用。如宣威市提出“管理科学、目标明确、内容丰富、活动经常、求实创新”的总体要求,有的代表小组还设立专项活动经费账户,宣威市来宾镇组织人大代表活动时到镇一中与贫困生见面,一对一谈话,当场捐资1500元,作为贫困生新学期学习、生活等费用。师宗县依托“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这一平台,在丹凤、高良、五龙等乡镇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接待选民活动,对代表履职实行积分制考核。各县(市)区丰富实在的代表活动,真正把“人大代表之家”搭建成人大代表履职的良好平台,使“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发挥了代表集体活动的主阵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