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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能让违法违纪用人有滋生的土壤

发布日期:2012-12-04    作者:杨安民
 最近,或是从官方报刊杂志上、或是从广播电台网络中,笔者耳闻目睹了一些披露卖官鬻爵违法违纪用人的事例,其肮脏无耻的交易,足以令人倒胃作呕,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手段,也令人瞠目结舌,当然他们最终难逃法网甚至被送上断头台,令人拍案叫绝。
    俗话说:“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马克思也曾这样描述追逐高额利润者的心态:“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古往今来的卖官鬻爵违法违纪用人,都是基于利益而盛行的,权力带来巨额的灰色暴利诱惑可见一斑,由此可见掌握一方用人权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如果经受不住诱惑就足以疯狂。从许多案例可以看到,卖官鬻爵违法违纪用人收受贿赂者绝对不可能浅尝辄止,周而复始地违规习以为常。某贪官落马后这样直言不讳地陈述其犯罪事实“送钱买官,当官搞钱,大量搞钱做更大官,做了大官,搞更多钱。”党的宗旨告诉我们,做官就是为了当好人民的服务员,当多大的官就有多大为民服务的责任,可是对用心不良的投机分子来说,做官就是谋利、做大官则是谋更大的利。在买官者的心目中,这种恶性循环,投资回报率何止百分之三百? 因此,前腐后继不惜掉脑袋铤而走险者大有人在。
    权力一旦失去了监督与制约必然会导致腐败。违法违纪用人的产生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疏于管理和失于监督。这样,导致出现了权力的随意化。在一些地方的干部提拔使用中,通常是“主要领导一人提名,班子成员一致通过”,否则,谁说了也不生效,“一把手”不拍板,考察程序无法启动。2010 年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王亚丽造假骗官”案件震惊中央,不要小瞧一身是假的王亚丽,虽然她连初中都没有毕业,可这位牛气冲天的大姐大却在当地官场上左右逢源步步高升,案卷最终揭露其原因:在她个人“银弹”“肉蛋”的“攻关”之下,一群重量级人物藐视党纪国法,甘当“无形推手”。有人说,我们不是有许多监督制度吗?是的,我们并不缺少制度,既有党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还有人事部门的《公务员法》以及纪检部门的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在一些私欲膨胀的“一把手”面前,失去了约束力。在一些地方,“一把手”在人事任免权上一言九鼎,只要“一把手”拿到了好处,不符合条件者也能如愿以偿。有这样一副对联,上联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下联是“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这是“一言堂”最好的写照。用人的歪风邪气之所以屡禁不止,概括起来主要是提拔干部不实施“鱼缸”式透明操作,监管不力、权利过分集中等弊病所致。
    卖官鬻爵违法违纪用人是一个严重危害社会造成权力恶性循环的怪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赤祼祼地将手中权力当作超市商品,进行极其肮脏的交易,是对党和国家的事业的玷污,是公然对法治社会的叫板。长此以往,势必造成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日益僵化,使执政能力严重降低,诚信度和公信力锐减,不加以从重从严打击和有效遏止,有碍和谐社会的构建,严重影响一方的发展。
    违法违纪用人的不正之风,是危害最烈、影响最深最广最坏、最根源性的腐败,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疾。毋庸置疑,再大的官也抗衡不了党组织、凌驾不了法律。对于打击违法违规用人的行为,中央决心大、措施得力、旗帜鲜明,各级党政部门在各个历史阶段,千方百计对违法违规用人现象加以杜绝遏制。媒体频频披露的一些涉牵买官卖官的高官伏法,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佐证;最近湘潭撤销“90后”女干部王茜为区发改局副局长任职的决定,对王茜和相关为王茜违法提拔的责任人依法处理,让他们尝试到违法必究的滋味。李源潮同志在中纪委和中组部召开的会议上指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话语,让广大干部群众大快人心,也足以令那些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者心惊肉跳。有了这种强硬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就一定能够从制度上消除用人上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
    在喊打过街老鼠一样打击违法违规用人的同时,领导干部要起模范作用,带头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执行监督制度时不偏轨、不折扣,消除用人上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法保证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公共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那么,我们的社会环境将会更加风清气正,经济社会将会得到跨越发展,政权得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