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杂志 > 2012第5期 > 正文

对基层人大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3-01-29    作者:黎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自2007年1月1日实施以来,不仅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对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地促进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由于诸多原因,在现实工作中基层人大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做法或质量参差不齐,笔者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和学习,想与同仁在选题、前期调研、审议意见的落实上等一起学习探讨,共同做好人大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工作。
    一、选好议题是做好人大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
    人大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宁少勿滥,力争每做一项都有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根据《监督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人大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可以从三个方面来选择议题。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来选择议题
    发展是第一要务,促进发展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事关当地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才能使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步,与政府重点工作形成合力,才能体现人大常委会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对于不发达地区来说,工业经济就是地方经济的主要支柱,而工业园区是发展工业经济的载体,为了促进麒麟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工业兴区、工业强区”战略,以及落实《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决定》,实现“三年倍增、五年翻两番”的工作目标,麒麟区人大2012年选择听取和审议了“麒麟区工业园区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二)围绕民生、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来选择议题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作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责任和义务督促政府解决好这些民生、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历来把“三农”工作放在首位,而农用物资供应、农村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工作是“三农”工作的基础,为了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针对近年来的旱情,2012年麒麟区人大听取和审议了区供销社农用物资供应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和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工作报告。
    当前,保障性安居工程是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据国家审计署7月18日公布的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显示,存在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资金、违规拨付或滞留工程资金、保障对象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户型面积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等问题,为此,人大就可以选择“听取和审议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工作报告”这个议题,监督地方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这项关系民生的政策,为民解忧、为民排难。
    (三)围绕人大视察、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来选择议题
    一些突出问题,通过视察、检查可能难以引起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解决,如果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可能就会引起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促成问题得到解决,当然,这些问题要在政府的能力范围之内,也就是选题也不能超出政府能力之外。
    一座城市,“菜篮子”问题不可小视,而作为“菜篮子”工程的载体——“各类农贸市场”更是不可少。曲靖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100万人口的中心城市,麒麟中心城区各类市场不少,但就是没有一个上规模、固定的农贸批发市场。目前,蔬菜批发每天清晨在南宁南路的路边进行,活禽批发在原南宁西路综合农贸市场及其路边进行,商家既不方便,还涉及道路通行安全、城市卫生,以及影响周边群众休息等问题。近年来,市、区人大对市场的各类视察、检查不少,问题并不是没有发现,但没有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如果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形式,可能就会引起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研究办法解决。
    二、搞好调研是做好人大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前提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这本,人大工作要做到审议发言时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能够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就要做好审议前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首先,要紧紧围绕专项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开展审议前的调研,必要时应准备好调研提纲,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其次,要根据调研内容涉及的对象,采取不同方式或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调研,多方听取或征求意见。如: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个别征求意见等。最后,把握好调研的广度和深度问题,审议前的调研,不能“蜻蜓点水”,要做到查看实情、听取群众真话,才能保证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要做到查看实情、听取群众真话,就不能仅仅听取有关方面的情况汇报,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了解实情、听取意见和建议。如:涉及农村、农民的事项,应深入到有代表性的村、户真诚听取意见和建议;涉及专业技术比较强的事项,应该多听取有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涉及公共领域的事项,应该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事项,应该深入社会弱势群体了解真实情况,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结束后,有关委室要在去粗存精、挖掘实情的基础上,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概括成绩全面精炼,提出问题准确深刻,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时提供参考。同时,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将调研收集的意见汇总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三、加强跟踪落实是做好人大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关键
    为增强监督实效,人大要建立和健全审议意见办理制度,细化交办程序,明确督办委室和责任。审议意见虽然是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但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的质量,在交“一府两院”办理前,人大常委会要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进一步对审议意见进行再次审议确定,重点审议建议部分,即:所提建议“一府两院”是否有能力解决、是否在“一府两院”的职能职责范围内、意见是否具体可操作性强等?
    审议意见移交“一府两院”办理后,一是“一府两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人大有关委室征求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二是人大有关委室要进行跟踪督办,定期不定期加强与“一府两院”办事机构的联系,监督“一府两院”按照向常委会书面报告的处理措施进行办理,直到审议意见全部办理完毕。
    总之,做好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工作,除了人大自身努力外,应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争取党委支持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