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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之家”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日期:2013-05-06
马龙县有省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25名,县人大代表164名,乡(镇)人大代表459名,混合编成65个代表小组。为进一步探索闭会期间开展代表工作、组织代表活动和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和新方法,马龙县人大常委会自2009年以来,在原有的代表小组活动室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将代表开展活动所必需具备的各项条件整合起来,将代表活动内容规范化、制度化,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综合性、规范性的载体和平台,使代表激情有了新促进、代表素质有了新提高、代表活动有了新内容、代表履职有了新实效。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六有”,高标准建设活动阵地。在场所阵地建设中,坚持做到“六有”,高标准建设代表家园: 一是有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一间固定的办公室,配有桌椅、沙发、资料柜等办公设施和不低于100册的报刊杂志、法律法规、科技图书等学习资料。有条件的地方还配有电脑并联网,有电视、茶几,并提供茶叶、开水、扑克、象棋等休闲娱乐工具;二是有“人大代表之家”匾牌。由县人大常委会统一的式样和规格制作“人大代表之家”匾牌,悬挂于“人大代表之家”门口,方便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三是有“人大代表信箱”。在村委会醒目位置悬挂“人大代表信箱”,集中收集选民的建议和意见。四是有代表工作专栏。公开代表的照片、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代表信息;宣传人大工作、公开活动计划、交流代表履职经验;宣传代表小组的荣誉和代表的典型事迹。五是有活动记录。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代表小组“一册三簿”,即:《代表名册》、《代表联系选民登记簿》、《代表做好事办实事和十个一活动登记簿》、《代表活动情况登记簿》,明确专人负责活动记录,年底进行整理存档;六是有工作制度展板。把制度建设作为“人大代表之家”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马龙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的代表活动经验,修订完善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现有10项制度。(即:《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主席团成员接待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主席团走访督办代表建议制度》《主席团工作评议制度》、《主席团履职评议制度》、《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视察调查检查制度》、《代表“创先争优”活动制度》、《代表小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代表小组现有8项制度。(即:《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制度》、《人大代表定岗设职制度》、《代表“十个一”承诺制度》、《代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重新修订完善的制度更加符合人大代表工作发展的实际,具有更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代表小组将这些制度以及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小组工作职责、代表小组组长工作职责制作成规范化展板上墙,使人大代表之家耳目一新,成了代表热恋的精神家园。
     (二)强化管理考核,促进代表认真履职。为加强对“人大代表之家”的管理,县人大常委会将县乡人大代表进行混合编组,推选一名善于组织管理且责任心强的代表作为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要求各位代表不仅要按时参加“人大代表之家”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完成联系选民、做好事办实事和十个一等工作任务;还要定期到“家”值班,接待选民来信来访,每位代表每月至少值1天班;每届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接受选民监督。每次活动都实行考勤制度,年底统一考核,考核成绩不仅作为评选优秀代表的依据,还作为推选、考核村干部的依据;对拒不参加代表活动,不履行代表职责的代表,将劝其辞去代表职务或依法组织选民罢免其代表资格。
    (三)狠抓活动组织,增强代表活动实效。自“人大代表之家”创建以来,始终把代表活动作为重点,以活动成效作为目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代表活动。先后开展了八个方面活动:一是代表学习培训;二是代表持证视察和专题调查;三是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四是设岗定责活动;五是代表向选民述职;六是接待选民来信来访;七是听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村委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八是开展创先争优和“十个一”活动。通过这些生动活泼、行之有效、富有创新的代表活动,把代表凝聚在一起,充分发挥了“家”的功能,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让“人大代表之家”成为了代表学习培训的重要阵地、联系选民的重要渠道、议政督政的重要场所,扩大人大影响力的重要窗口,党委、政府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纽带。
二、“人大代表之家”创建成效显著
    与过去的代表小组活动室相比,“人大代表之家”充分体现了“家”的功能,显示出了强大的活力。
    (一)活动场所大大改善。在“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中,得到了县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条件下,解决了部分建设经费问题,使“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统一了创建标准,坚持做到“六有”,使活动场所的软硬件设施都得到大大改善,为代表履职创造了更加舒适的环境。自2010年以来,“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还得到了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补助了一些建设经费,使“人大代表之家”设施更加完备,凝聚功能进一步增强。
    (二)活动内容大大丰富。该县从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开始,就高度重视制度建设,除了硬件设施配置坚持高标准外,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认真总结该县月望乡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又组织常委会领导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到石林县、宜良县专门就“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进行考察学习,借鉴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经反复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乡镇人大主席团10项制度和代表小组8项制度,并把这些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小组。与原有的代表小组五项制度相比,这些制度既规范了主席团的工作,又规范了代表小组的工作,既相互衔接,又互为补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内容更加丰富,程序更加规范。按照这些制度规定,代表小组每年必须开展八项工作:一是每年集中学习活动不少于2次。二是每半年组织向代表通报1次村委会工作情况或其它有利于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的情况。三是每年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活动不少于1次。四是针对每位人大代表的文化程度、政策理论水平、履职能力、科技技能等情况设立民情民意收集岗、村务监督岗、法律宣传岗、科技服务岗、综治维稳岗五个岗位,组织开展农村无职代表设岗定责活动。五是每位代表每年联系选民不少于20名。六是组织代表开展接待选民来信来访、提出建议、做好事办实事、带头推广农村实用技术、结对帮扶、向选民述职等“十个一”承诺活动。七是对代表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同乡镇人大主席团、乡镇人大主席团同代表小组、代表小组同代表层层签订责任制。在经费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每年挤出近2万元用于考核兑现。八是开展勤劳致富和“创先争优”活动。
    (三)代表素质得到较大提高。“人大代表之家”搭建了代表履职平台,代表自觉、主动地到这个“家”来学习法律法规、人大知识、科技知识;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人大的决议、决定;接待选民来信来访,收集群众意见,为群众释疑解惑、调解矛盾纠纷;集中研究、讨论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代表素质明显增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四)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一是代表的建言献策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几年来,代表小组先后组织代表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烤烟、万寿菊、核桃种植,生猪、黑山羊、深沟鸡养殖,866工程、新农村建设、人畜饮水等工作开展视察、调查和检查,提出了600余件建议,这些建议及时地反映了社情民意,得到了县委、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绝大多数建议得到了办理落实,有效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486件建议,现已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250件,解决率为51.4%。二是设岗定责工作成效明显。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52个代表小组开展代表设岗定责工作,共有486名无职代表申报了岗位,其中:民情民意收集岗126名,村务监督岗88名,法律宣传岗78名,科技服务岗98名,综治维稳岗96名。通过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了代表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有效地促进村(居)委会的工作。如一些代表在综治维稳岗上,积极发挥其在群众中的威望,协助调解矛盾纠纷,解决了许多村干部难以解决的问题。三是培养代表致富典型工作成效明显。在代表勤劳致富活动中,几年来,全县共培养代表致富典型400余人,致富带头人100余人,带动6万余群众走上致富之路。
(五)代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通过“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建立了一套有压力有动力的代表活动制度,规范了活动程序,加大了对代表的监督管理力度。
  三、“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的思考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结合实际,逐步推开“人大代表之家”创建活动。一是选择条件好的村(居)委会率先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必要的经费和设备,力争建一个成功一个,真正能够发挥好代表的作用,把“人大代表之家”建成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帮助代表小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活动经费,同时为代表活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制度,使其更加规范化。四是不断总结开展代表活动的经验,在求新、求深、求实上下功夫,增强活动实效。
    (二)要进一步探索创新代表工作的有效形式。一是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围绕积极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改善人大主席团工作环境,开展主席团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组织代表活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加大人大工作和代表事迹的宣传力度,办理来信来访,参与经济建设十个方面的内容,对责任制进行细化,增加考核项目,提高考核量化的可操作性,加大奖惩力度,真正把代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建成促进县、乡、村三级人大工作的重要激励机制。二是进一步探索开展代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督促检查活动的有效组织形式,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参与中监督,提高监督水平和实效。三是进一步探索代表议案、建议收集、督办的有效方法,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四是进一步探索代表学习培训和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权的办法和措施,为代表履职活动奠定基础。
    (三)要进一步探索机关代表小组活动的有效形式。针对机关代表小组活动难开展的实际,探索建立机关“人大代表之家”和机关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由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指导机关代表小组活动,不断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充分发挥机关代表小组代表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等特点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