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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报告三评议”新机制

发布日期:2013-05-06
深入推进人大工作
    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融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为一体,在全县探索并推行“一报告三评议”工作新机制,填补了代表履职缺乏保障和约束机制的空白,既促进了代表履职,又为广大选民监督代表履职开辟了“绿色通道”,使人大代表由“要我履职”变为“我要履职”,履职由“到不到位一个样”变为“干与不干不一样”,代表与选民、与“一府两院”由“单向联系”变为“三方互动”,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一、“一报告三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报告三评议”工作,旨在增强县乡人大代表的职务意识和履职能力,丰富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形式和内涵,听取、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一府两院”及各职能部门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从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直接关注政府活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行为,从而更好地发挥基层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报告”即在本年度人民代表大会闭会一个月内,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代表小组组织人大代表向本选区选民报告人代会主要精神,并提出本年度履职计划,听取选民的意见,回答选民的询问。“三评议”即组织代表评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评议“一府两院”落实人代会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选民评议本选区选举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
二、“一报告三评议”的主要做法
    “一报告三评议”是在总结历年代表工作和监督工作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方案形成以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下发文件,明确目标责任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一报告三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沾益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常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同时,常委会立足全局,将“一报告三评议”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建立和完善了奖惩激励机制。
2、夯实基础,务求取得实效。
    在“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沾益县人大常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务求取得实效:一是抓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在“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实施前,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主要领导汇报了“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措施,主动征求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还多次与县政府主要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研究室进行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理解。二是抓组织,打造精品工程。 “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实施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依法确定每一环节的评议对象、内容和程序,精选每一环节的参评代表和人员,确保评议有的放矢;三是抓保障,确保代表履职组织、时间、经费保障“三到位”。县人大常委会把“一报告三评议”方案印发到每位代表手中,让代表提前了解人大常委会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以便于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履职的矛盾,避免本职工作与代表履职时间上的“撞车”。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县财政每年拿出不低于50万元经费用于县乡人大基础设施建设;将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原来的400元增加到1200元,乡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原来的200元增加到600元;对无固定收入的县人大代表,在执行职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履职补助100元。
3、创新方式,增强工作活力。
    “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实施。活动采取实地视察、民主测评、专题询问、组织评议和走访选民等单一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实地视察:选择人民群众关注或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组织代表进行实地视察,提出建议意见。民主测评:由县人大常委会召集代表,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部分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代表在向选区选民述职后,选民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询问会议,人大代表就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计划、财政工作报告中若干重要的经济、社会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由县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现场回答。组织评议:代表就“一府两院”各部门落实人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及办理议案、建议的情况进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发言,梳理汇总成书面整改意见书,交“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办理。走访选民:代表定期深入到选区,了解选民呼声,回答选民疑问;对选民的提问,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及时答复,不能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县人大常委会以发放书面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代表和选民“一报告三评议”工作主要内容,让代表和选民进一步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促使代表和选民统一思想认识、端正评议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每一次评议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被评议对象的工作和履职情况。二是营造舆论氛围。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曲靖日报沾益记者站、县人大网站等新闻媒体均结合工作实际,对县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代表小组开展“一报告三评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报道内容突出县乡人大创新方式,推动工作的具体事例;突出代表立足岗位,在参与决策、监督协调、联系选民等方面的生动事迹。三是注重典型引路。县人大常委会视情况适时组织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代表小组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用于指导全县“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增强了人大监督实效,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具体来讲,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五点:
1、深入宣传了人大制度,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具体实施,进一步加深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选民更加全面地掌握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直观地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性质。
2、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 “一报告三评议”工作的开展,让代表相对集中精力和时间,听取、收集和整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目前“加强学习强素质,问需于民汇诉求,建言献策促发展,遵纪守法作表率”已成为县乡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一种常态活动。
3、增强了承办部门的责任意识,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率明显提高。通过组织代表对部分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给承办单位明确了办理时限,确定了办理的目标和任务,规范了办理的程序和方法。此举把以往由议案建议提出人面商决定满意与否的做法,转为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不仅破除了过去少数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走程序,敷衍搪塞,应付了事的现象,还以点带面,有力地促进了议案建议的落实和解决,得到了上级部门、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如《关于加大水利设施投入,提高抗旱减灾能力的议案》交办后,县政府及时开展调研,先后制定出台了“兴水强县”实施意见和实施“五小”水利工程相关意见,对议案的办理进行了安排和落实。负责牵头办理该议案的县水务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办理措施,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先后投入资金近1亿元,圆满完成了城镇供水九龙山应急调水工程、白浪水库应急饮水工程,50件抗旱应急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新建1437件“五小”水利工程,11件小(一)型、6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进入扫尾阶段,为全面推进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高抗旱减灾应急能力夯实了基础,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政府得民心、群众的实惠的效果。又如《关于对玉林广场灯光设备加强维护的建议》交办后,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玉林广场维护费用的投入。今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30万元,对广场的照明灯、景观灯进行了分批维护,在九龙湖边安装了一批石桌、石凳、制作了一批警示牌。同时,应群众要求,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定时开放音乐喷泉半小时,并在周末延至1小时。通过该建议的办理,不仅改善了城市环境,提高了城市品味。同时,也为市民休闲、娱乐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4、增强了工作活力,提高了人大工作实效。根据“一报告三评议”的工作要求,县人大各委(室)坚持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这既提高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又推进了常委会的科学决策。在评议方法上,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柔性监督方法与询问、票决等刚性监督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了监督内涵,增强了监督效果。在工作衔接上,县人大常委会既注重总体安排,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好“一报告三评议”工作,又注重帮助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全县形成了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5、推进了部门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一报告三评议”实施的过程,是一个集思广益、集中民智,推动部门工作的过程。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代表评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会议和人代会上通过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议会议上,代表们本着“成绩找够、问题找准、建议可行”的原则畅所欲言,给予客观评价。当部门工作有成绩时,代表们诚心总结经验,以推广指导全局;当部门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时,代表们客观分析,从诚心解决问题、促进事业发展的高度提出改进建议。这种把代表“请出来”、把选民意见和建议“带上来”、把“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工作“摊开来”的作法,一方面让代表与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地交流,让代表了解部门的工作方法、措施和成效,以及困难和不足并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部门还可以倾听到更多的来自基层代表和群众的心声,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