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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人大常委会举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发布日期:2013-05-31    作者:张文金
为了促进全县行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知法、懂法,提高干部把握政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县司法局于2013年3月18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等30余人进行了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知识。本次考试是沾益县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法定程序,是人大常委会对由其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进行法律素质和任职素质的考察。近年来,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将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干部任前的必要程序,并逐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凡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干部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经过另行考试或补考,成绩合格者,由主任会议提请人大常委会下次会议进行人事表决;经过另行考试或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不再列入县人大常委会议程提请表决。
  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了干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同时也检验了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为干部任职后更好的依法行使职权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