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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到“三明确”

发布日期:2013-05-31    作者:伏洪波
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师宗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学习举措,坚持把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打造“学习型”机关的重要举措。《2013年师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共安排中心组学习4次,计划每季度举行一次,并从三方面对今年的中心组学习作出明确要求。一是明确参学人员及学习纪律。每次中心组学习明确要求常委会县处领导、各委室负责人、主任科员及机关党支部党员参加学习,并对学习纪律提出要求。二是明确学习内容及学习专题。将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党的重要方针、政策、理论,以及重要法律法规、如何开展代表视察、如何开展工作评议等列为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将学习内容细化为若干专题,以专题学习的方式进行中心组学习,每次中心组学习均安排3至4个学习专题,2013年共安排15个专题。三是明确中心发言人及学习要求。根据学习专题内容,有针对性的确定常委会分管领导、委室负责人为中心发言人,明确要求中心发言人要根据学习计划的安排,准备好书面发言材料,在学习会上进行交流发言,有效保证学习的严肃性。3月2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第一次中心组学习,分别由4名中心发言人对党的“十八大”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4个专题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