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杂志 > 2013第2期 > 正文

罗平人大“六围绕、六加强、六促进”增强监督实效

发布日期:2013-05-31    作者:陈福权
罗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安排,以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主线,以提高监督实效为核心,在围绕中心上用心,在服务大局上着力,把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以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的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为基本目标,综合运用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积极开展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预算、计划目标如期完成。常委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态势,适时分析和把握全县经济发展形势,认真督促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落实。一是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2007--2011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2008--2012年1月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8--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挖掘增收潜力,强化税收征管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机构运转、工资发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社会事业支出需要,保障财政职能的发挥。二是强化财政资金和国债贷款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举债建设情况、县城南片区建设土地征用及转让相关费用收支情况、财政举债贷款使用及还本付息资金情况的报告,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对财政收支情况和其它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重点预算单位、重要资金、重点领域预算执行进行审计,对审议形成的意见和审计报告中提出整改的要求,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及时查处和纠正其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类财政资金、举债贷款资金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范,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发挥各类财政资金和国债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强化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2008--2012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夯实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培育主导优势产业,增强发展后劲,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投资环境,加强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全面统筹抓好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努力促进计划目标的实现。
  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促进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常委会围绕推进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加强“项目落实年”的各项工作为目标,组织对全县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重点工程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非公经济发展进行了视察,对旅游房地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扩大内需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旅游房地产开发建设、轻工业园区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和责任落实,抓好支柱产业及重点工程的建设。
  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加强对民生改善的监督,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统筹协调发展。常委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有效地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五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村级卫生所建设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管理情况、民政救灾救济情况、乡镇卫生院工作情况、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和校点布局调整情况、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发展情况、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中小学校点撤并工作情况、教育保障经费使用情况、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民族乡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了相应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对会议审议提出的意见和视察、检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反复多次审议和督促办理,有力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和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和农业、水利、林业、安全、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对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阿岗水库、洒谷水库前期准备工作及湾子水库连通工程建设情况、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核桃产业发展情况、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其专项工作报告,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采取过硬措施,加快水利、农业、环保等社会各项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坚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省、市人大在我县开展对《药品管理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云南省渔业条例》的实施情况以及“866”工程建设、农业、林业、土地、城建、文化、教育、卫生等工作情况的调研、调查,积极开展以水资源保护和水资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保世纪行活动,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
  围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组织对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对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改善执法环境,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常委会着眼于保稳定、促和谐,对全县公安工作尤其是基层派出所工作、森林公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和形成审议意见,要求公安机关狠抓执纪执法和队伍建设,加大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全县中心法庭工作和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中心法庭工作情况、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县法院不断加强中心法庭建设,加大刑事审判力度,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县人民政府制定的《罗平县城市管理办法》、《罗平县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提出了16条审查建议,转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有效的维护了政府的依法行政,确保政府政令畅通。
  围绕行业作风转变和服务意识的增强,加强对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促进部门不断改进和推动工作开展。依照开展工作评议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人大代表对县地税、农业、卫生、国土、民宗、民政、建设、安监、人社、水务局等12个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督促被评议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使一些自身存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评议满意率高、整改成效明显的地税局,授予了“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通过评议,达到促进作风转变、推动工作开展的目的。
  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反映的诉求问题,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要求,在落实信访责任制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和完善信访登记、批办、交办、转办、催办、限期督办等制度,做到热情接访,耐心解释,依法处理,努力做好思想教育和解释疏导工作,适时加强跟踪督办,积极参与各类信访接访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竭力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291件,接待来访336批947人(次),办结并回报了省市转办的所有信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