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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专题询问 增强监督实效

发布日期:2013-05-31    作者:常兴宏
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专题询问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方式,是人大常委会比较系统和集中地对某一问题实施的有效监督,具有强烈的针对性。专题询问的内容选择则往往紧扣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2010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后,先后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粮食和中央财政预决算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继全国人大首开专题询问先河之后,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方式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各省、市、县纷纷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及民生事项相继开展了专题询问,并就这一新的监督形式进行了有益尝试和探索。如富源县在解决县城殡仪馆建设问题时,通过开展专题询问,在督促上狠下功夫,一督到底,不见实效不罢休,终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既定的目标。
  一、主要做法
  监督法、地方组织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报告、议案建议等监督工作时,可以向本级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人说明和回答询问”,但是对如何开展专题询问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好我县人大工作史上的首次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专题询问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结合实际出台办法,为开展专题询问提供有力依据。准备工作是搞好专题询问的基础,只有充分准备,才能确保专题询问依法有效,问得明白,问出成效。因此,在开展专题询问前,要制订好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或办法,对专题询问的指导思想、方式、对象、内容、选题、步骤、要求等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在2011年初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将积极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选择委员、代表及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同时,将专题询问工作列入常委会2011年工作计划,并积极做好询问的相关准备工作。3月初,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精心调研并借鉴有关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询问和质询办法》,《办法》从13个方面对专题询问的指导思想、方式、对象、内容、选题、步骤、要求等各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提请富源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肯定,并获全票通过。
  (二)深入调研精选议题,切实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相对于一般询问,专题询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主题更加突出、问题更加集中、主体更加明确。在询问主题的选择上要坚持“抓重点,少而精”的原则,可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围绕审议专项报告确定,也可通过专题调研,确定专题询问选题,将事关全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热难点问题列为专题询问的重点。为选好专题询问议题,2011年7月初,常委会及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和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实事求是地了解情况,并拟定了多个询问案报主任会议审定,经主任会议反复酝酿,最后确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富源县殡仪馆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并就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的相关事项及时向县委报告,得到了县委的同意和支持。常委会领导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得到积极配合。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殡仪馆建设专题询问会的预告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应询准备工作,要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回答询问。同时,常委会按照询问方案的规定,成立调查组到民政局、住建局等县直有关单位、中安镇及其相关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访谈等形式对殡仪馆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并走访部分离退休老领导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专题询问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开展询问找准“症结”,确保问出“压力”和效果。 在充分准备,提前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如何提出有深度、有针对性的问题并进行询问显得尤为重要。2011年7月8日,部分常委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询问和质询办法》向常委会提出了《富源县殡仪馆建设为何难于启动》的询问案。经主任会议研究,一致认为富源县殡仪设施和殡仪服务的缺失、殡仪活动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广大市民意见很大,反映十分强烈,决定召开询问会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8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询问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人大主席,中安镇7个社区总支书记、主任,4位退休老领导,共70余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到会听取询问。提出询问的常委会委员围绕富源县殡仪馆迟迟不能启动建设的原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殡仪服务设施建设的内容?规划的基本原则?如何建设?殡仪馆建成后如何规范管理?如何进行殡仪改革?“什么时候能够建成”等问题直言发问。县民政局、住建局、发改局局长逐一对委员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通过询问,反映出相关部门对殡仪馆建设一直在努力,迟迟不能启动建设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地点难落实,民政部门从2006年开始踏勘选址,先后7次向县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组织召开了一次专题听证会议,但由于殡仪馆项目比较特殊,无论选在哪里,当地或附近的居民都持反对态度,加之干部群众认识也不统一,多种因素影响了项目的建设。专题询问会上,与会委员、代表对殡仪馆建设和如何规范县城殡仪活动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表示,将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启动县城殡仪馆建设,争取尽早建成,并投入使用。通过专题询问,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最终促成了因建设地点难确定而拖延长达6年之久的县城殡仪馆项目的启动建设。
  (四)跟踪督办力促整改,确保专题询问取得实效。专题询问始于“问”,但决不止于“答”,不只是为了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积极研究制定措施,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让百姓受益。为落实好专题询问会达成的共识。专题询问会后,于10月20日及时组织提询问案的常委会委员和相关人员,在中安镇召开了富源县殡仪馆建设跟踪督办会,切实帮助研究解决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2012年5月11日,通过再次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中安镇太和社区再次召开督办会,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促进了项目建设的有效推进,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殡仪馆建设工程进展顺利,有望于8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二、开展专题询问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激发了委员、代表的履职热情,增强了人大监督实效,推动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解决。
  (一)拓宽了知情渠道。以往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基本上只是听汇报单位作工作报告,很少有人提出问题或当面进行询问,即便是有询问的问题,汇报的部门负责人也是可答可不答,或一问三不知也无人深究。而开展专题询问使询问这种监督形式增强了刚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仅进一步明确了询问的权力,而且要问出水平、问出成效。而受询单位必须充分准备,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全方位、深层次、多视角的提问。在这样的准备过程中,双方很自觉地围绕相关工作进行互动,加强沟通,这样,客观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询问的专项工作情况就能深入、全面地了解,为开展好询问打下知情基础。
  (二)提高了监督质量。专题询问作为一种新的监督形式,它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工作汇报时,在“你说什么我听什么”的基础上,增加了“我问什么你说什么”,由“听你想说的”,转变为“说我想听的”,这个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发问”、由“多讲成绩”到“多讲问题”的转变是人大常委会监督“质”的提升,大大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工作存在问题的了解程度,在问清楚、听明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有的放矢、直击要害,监督的质量明显提高。
  (三)增强了监督实效。专题询问经过双方充分准备、针对性发问、负责任地回答、较全面知情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这样一个完整的监督过程,其监督效果是显而易见、可想而知的。富源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开展殡仪馆建设专题询问,引起了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县长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做好应询准备。会上,分管副县长及四位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到会认真回答询问。就专题询问的殡仪馆建设情况而言,无论是询问的针对性、互动性和灵活性,还是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会后,县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意见建议,并确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限时完成建设任务,监督实效和社会效果大大增强。通过开展专题询问,最终促成了因建设地点难落实而拖延长达6年之久的县城殡仪馆建设的顺利完成。
  三、进一步做好专题询问工作的几点建议
  专题询问是一种新的监督方式,各地都还在尝试和探索之中,难免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富源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开展专题询问的实践看,建议:
  (一)要增强专题询问的主动性。专题询问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就一个特定主题,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议现场面对面进行“一问一答”式直接交流、沟通工作、实施监督。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询问,气氛更严肃、形式更庄重,“问什么”、“如何答”都需要充分准备、认真思考、审慎作答。专题询问围绕一个命题进行,主题非常明确,内容非常具体,集中于探询解决所询问问题的“最佳答案”。因此,在正式进行会议询问前,要及早谋划、认真准备,牢牢把握主动性,积极行使主动权,引导“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督促其主动配合人大常委会搞好专题询问监督,把握好“问什么”、“怎么问”,确保“问在点子上”,问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问出干成事的效果。
  (二)要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要把握好几个环节,严格操作程序,才能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一是审慎选题。选好询问主题是增强专题询问针对性的首要前提。应选择群众反映强烈、代表关注度高,直接关系群众切实利益,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事项开展询问。二是问前调查。确定询问主题后,要及时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让询问对象清楚询问的目的和通过询问要达到的效果,确保询问对象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同时,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代表或委员就询问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问卷调查、专题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为会议询问做好充分准备。三是规范提问。专题询问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询问时的“问”和“答”都应庄重、规范。因此,在调查完成后,人大常委会要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对需纳入会议询问的重要性、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整理,条理清晰的提出并确定询问的具体内容,做到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同时,还应相对确定询问人,明确“由谁提问、问哪几个问题、谁来回答”,确保询问顺利进行。提问者要围绕会前确定的询问内容逐一提出问题,做到尊重客观、真诚理性,触及核心问题,反映真实情况。四是严肃作答。被询问的“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精心做好应询准备并按时参会,认真听取意见,正面回答询问,做到一问一答、简明扼要,关键是通过“问”和“答”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五是明确责任。询问和讨论告一段落后,与会的行政主要领导或分管询问主题涉及工作的领导要对询问和讨论的意见进行安排,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整改责任,为推动所询问问题的解决打好基础。
  (三)要增强专题询问的实效性。专题询问只是手段,督促改进、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才是目的。专题询问的最终成效不是面对面的“问答交锋”,关键在于问后监督落实,促使询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及时交办。询问会后,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将询问和讨论达成的共识、提出的办法及解决问题的措施以书面形式交由“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二是跟踪督办。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提出 “要使专题询问开展得更加有声有色、更富实效”,就是希望能通过专题询问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扎实有效地推动相关工作。因此,跟踪落实才是搞好专题询问的关键。询问结束后,要针对专题询问涉及的问题连同被询问人的答复意见,整理形成《专题询问情况报告》报送同级党委,交接受询问的有关部门办理,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出整改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限内抓好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报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根据受询部门的整改情况,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询问意见的落实。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在询问殡仪馆项目迟迟不能启动建设的问题后,多次召集涉及项目建设的承办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落实询问意见的措施,将项目建设进度分解到具体时段,明确相关承办单位各个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并以跟踪督办会的形式,组织相关责任人现场分析制约因素,共商解决办法,合力推动询问意见的落实,着力增强了刚性监督实效,促成了县城殡仪馆建设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