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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发布日期:2013-05-31    作者:张石飞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可以说,代表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与发展。为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马龙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致力于挖掘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和途径,为代表发挥作用搭平台、建载体,有效促进了代表依法履职和行使国家权力。
  一、重视和提升代表素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前提
人大代表作为人大发挥作用的主体,其履职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人大效能的发挥。马龙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升代表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增强了代表素质,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把握代表“入口”关
在代表换届选举时,加大换届选举工作宣传,促使选民推选那些确实能代表群众,能办事、办实事的人作人大代表,从代表“入口”夯实代表基础。
  (二)加强代表学习培训
  建立健全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三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县、乡两级代表的履职培训,努力形成代表学习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在今年的“两会”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了全县县、乡人大代表培训活动,培训历时1个月,每个乡(镇)开展1期共8期。培训邀请了上一届老代表、法院的法官、相关工委主任等作讲解培训,培训采用了专题辅导、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内容主要涉及人大代表怎样履好职、怎样撰写议案、如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何当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人大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等,内容丰富,讲解生动,为参训代表提供了多堂精彩的授课。部分乡镇在培训结束后,还立即组织了人大代表对地区重点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学现用,有效巩固了培训效果。
  (三)促进代表横向交流
  在自上而下开展好学习培训的同时,还在乡镇之间开展横向学习和交流,今年3月,在马龙县大庄乡召开了全县人大工作推进会,会上各个乡(镇)就人大工作做了经验交流发言,随后组织参观学习了大庄乡关于代表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各个乡镇开展好代表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起到积极作用。
  (四)提高代表法律意识
  县人大常委会在每次会议召开期间,还将邀请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专题介绍部门法律法规基本情况以及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此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发挥代表作用的保障
  制度是一切行动的基石,加强制度建设,才能保证人大代表行使权力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年初由办公室牵头编纂了《马龙县人大工作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汇编》包括了马龙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议案的处理办法,其中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对代表参加大会的各种权利做了具体规定,有效保障了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行使自己的权利,发挥自己的作用。《汇编》中常委会议事规则还对常委会的列席人员做了明确规定:“本行政区域内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这项规定充分体现了马龙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作用发挥的重视,有力实现了代表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汇编》也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议案的处理和参与各种监督工作做了详尽的规定,大力保障了代表的议案权和监督权。常委会还以主任会议形式明确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有效督促了代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各乡(镇)也制定和完善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为代表开展交流、丰富履职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保证代表依法行使权力,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
  (一)保证代表按时参加人民代表大会
  每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人大常委会都要会同县委、政府共同成立领导小组,以保证大会期间的后勤、安保、宣传、组织、文字材料等工作筹备到位,确保大会能够顺利圆满召开。马龙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13日至1月18日在马龙召开,参加会议的县人大代表16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四个工作报告,书面审查了马龙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马龙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2013年县级财政预算。听取了上一届人代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选举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共计23人,选举出了市四届人大代表26名及相关国家机构领导人。
  (二)组织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
  “三查(察)”活动是实现代表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也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渠道。马龙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中心和重点工作,以改善民生为根本,每年选取一些关系马龙改革发展稳定、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三查(察)”活动的内容和对象,组织代表采用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对选取的对象进行监督,并在活动后,根据选取对象的实际情况形成相应报告,报告中积极采纳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以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为目的,充分实现报告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为“一府两院”开展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措施,为改善民生奠定坚实基础。今年主要组织开展对全县抗旱防洪蓄水、环境保护、“绿满马龙”义务植树活动成果巩固、农村村庄建房规划管理、三国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前期建设情况的视察或调研,对《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在全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已完成对抗旱防洪蓄水、环境保护、三国历史文化旅游前期建设情况的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有效促进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方法,积极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组织代表参加工作评议
  组织代表参加工作评议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有效形式。评议的部门由主任会议确定,主要选取那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民生关注的热点部门开展评议。评议前成立领导小组和调查组,确定参评代表,召开由被评部门、参评代表参加的评议工作动员大会。会后由调查组开展调查研究,为了让工作评议做到评有依据、议有基础,我们注重在调查研究的广、深、透、准、实上下功夫,坚持全面、认真、细致、准确的原则,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采取座谈、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县级领导、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对被评部门工作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建议,最后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的调查报告,在工作评议大会上由参评代表进行审议,并对被评部门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评议大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评议意见提出对部门工作的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各部门据整改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深入扎实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选取了马龙县地税局、马龙县供电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龙支行进行评议,确定参评代表39人。
  (四)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代表提议案、意见和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渠道。人大代表既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也是生活中普通的老百姓,他们提的议案、意见和建议,最能体现群众生活疾苦,最能反映地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马龙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首先对收到的议案意见建议进行筛选,并及时召开交办会将筛选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在交办后加强议案、意见建议的督办,采用跟踪督办、领导督办等多种形式,确保议案、意见、建议接收部门切实办理到位,给代表一个及时的交代,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要求县政府每年对所有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并进行表彰,以鼓励先进,激励落后,为继续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夯实基础。今年人代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84件,并于今年3月进行了交办。
  四、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
  积极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是代表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阵地基础。加强“代表之家”软硬件建设,将代表开展活动所必需具备的各项条件整合起来,将代表活动内容规范化、制度化,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综合性、规范性的载体和平台。坚持“六有”标准高质量建设活动阵地(即:有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人大代表之家”匾牌,有“人大代表信箱”,有代表工作专栏,有活动记录),为代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完善修订代表小组“一册三簿”(即:《代表名册》、《代表联系选民登记簿》、《代表做好事办实事和十个一活动登记簿》、《代表活动情况登记簿》),做到代表活动有记录,代表做事有依据,督促各位代表积极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制度建设作为“人大代表之家”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马龙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的代表活动经验,修订完善了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制度,主要有《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视察调查检查制度》、《代表小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等十余项制度。重新修订完善的制度更加符合人大代表工作发展的实际,具有更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代表小组将这些制度以及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小组工作职责、代表小组组长工作职责制作成展板上墙,人大代表之家面貌焕然一新,成了代表热恋的精神家园,代表发挥作用的主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