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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曲靖对《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二审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14-12-22
10月20-2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到曲靖就《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二审立法调研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海芳,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保明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云昌出席调研座谈会议。会议由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雪主持。
  会上,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就《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作了情况汇报。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18家单位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围绕《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春文指出,《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是在一审调研组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的,立法工作是开放的、民主的,绝对不能闭门造车,二审调研组会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在分清城市管理中的立法问题和执法问题、城市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的基础上,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再总结、再梳理,充分吸纳合理意见建议。
  刘海芳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十分严肃、认真,《条例》在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已经相对成熟,希望按照合法性、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等原则,尽快通过二审修改,尽快出台,为今后曲靖城市管理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保明顺就我市城市管理中城市园林绿化率、旧城改造项目利用率、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诚信建设及《条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徐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