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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心企盼 解医政难题

发布日期:2014-12-22
问民心企盼 解医政难题
——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询问纪实
●吴抗美
 
  2014年9月5日,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在政府报告厅三楼召开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市、县人大代表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县人大机关各委室、街道各工委主任、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各乡(镇、街道)分管卫生工作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新农合参合群众代表共100余人参加的沾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询问会。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切实关注民生问题
  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历届领导班子高度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以改善民生利益,保障人民生活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开展专题检查调查。这次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始于2011年6月沾益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辖区内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查,通过集中听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费投入情况报告》,实地抽查了四个乡(镇)卫生院、八个村级卫生所的运行情况,一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二是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公开制度;三是健全了基层医疗卫生“三级”服务体系;四是全面开展了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虽然沾益县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工作成效显著,但是通过调查走访,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日益显现,经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提出了六条意见建议交政府职能部门整改,为推动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政策在沾益落实取得实效奠定基础。2013年10月,按照《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先后到六个乡(镇)卫生院、10个村级卫生所采取实地查看,走访部分患者,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调查,内容:一是全县2010年以来贯彻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二是参合群众及医疗服务机构管理情况;三是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四是下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打算及措施。在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六条审议意见交政府职能部门整改。为确保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方式,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把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纳入重要内容。
精心组织调研 力求关注难题
  2014年1月15日,沾益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沾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共十五条。按照《专题询问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可以选择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今年专项询问的内容,主要是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项目工程,它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农合医疗政策的落实,是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我们必须看到,完成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重任,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为此,就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否则,农民就医难的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难以提高,农民的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三农”问题就不能得到彻底解决,必然制约和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由于少数领导干部对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理解不深,宣传力度不够,造成人民群众对医疗政策的一些误解,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强烈。为此,如何更好地引起全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政策宣传好、落实好,主动回应广大农民普遍关心关注的难题,这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最好方式,也是进一步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问民心企盼,解医政难题的专题询问工作的尝试。
  自201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举行了专题询问会以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5月召开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询问会。这样的专题询问只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对政府开展监督工作的一种方式,针对询问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落实,促进和推动相关工作,才是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的最终目的。为此,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各州、市、县人大常委会也要高度重视对医疗改革工作加强监督。结合沾益实际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询问,是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从全县政府发展的大局作出的重要工作安排。于今年8月初,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启动专题询问工作,成立专题询问领导小组,成员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委室主任组成,制定印发《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题询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开展专题询问的方法步骤;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督办;专题询问工作总结。在2014年8月14日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询问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高建华作动员讲话,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题询问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方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从这几年来全国人大和各省、市开展专题询问的情况来看,专题询问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依法实施监督的一种有效途径,对于创新监督方式,推进民主法制建议和促进“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的意义;二要更新观念,准确把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询问的目的。由于这项工作目前正处在探索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康的一项重点工程,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引起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把相关政策执行落实到位,最终实现和维护广大参加新农合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升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实办好,把民心工程办得更加深入民心,使其真正成为“惠民工程、德政工程”;三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实新农合问题和答题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在沾益县人大属探索阶段,专题询问重在问,也重在答,要问得好、问得准,也要答得清、答得合、答得明。确保做到零失误、零差错、零缺陷,努力做到在进行专题询问会上让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参会人员“三满意”;四要精心组织,确保专题询问取得实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精心做好专题询问回答问题的各项准备工作。
专题询问始于“问”,却不能仅止于“答”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组成两个调研小组,于2014年8月15日至25日由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分别到龙华街道、盘江镇、菱角乡、炎方乡四家卫生院、十个村卫生所调研,采取实地走访部分患者、召开医务人员和参合群众参加的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征集合作医疗专题询问问题,认真筛选制定28个涉及卫生、计生、财政、审计部门新农合资助政策知识问答,经反复召开涉及相关部门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专题询问问题征求意见会,把确定的问题交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新农合资助政策认真准备答题。
  在2014年9月5日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询问会上,在正式询问之前,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载明作《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双森作《关于对全县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情况的调研报告》。本次专题询问精选了28个问题,分别由19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提问,采取举手示意、一问一答的形式,直接点名请县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负责人回答所提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提问单刀直入,涵盖新农合相关制度、措施、筹集资金及使用范围标准、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政府加强领导采取的一系列政策等。回答问题的领导有理有据、条理清楚、简单明了,让所有在场人都能听明白所问及回答的内容。整场专题询问历时近2个半小时,在严肃、和谐的纷围中结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载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询问会结束时,作表态发言,他说:今天的询问会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效果,一是询问会这种咨政问政形式对卫生工作是首开先河,体现了人大依法监督、为民谋利、树立新风的务实作风,必将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对传递求真务实、为民服务的正能量将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二是询问会上代表们从大局出发,从社会责任入手的提问让我们感受到代表们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请命的社会责任;三是这次会议让我们深切知道,虽然政府在新农合上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距离,还需要继续努力。
  这次沾益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询问会,是为了全面了解和宣传全县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它既是县人大常委会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创新实践,也是促进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一个重要契机。最终实现和维护好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率有所提高,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状况有所缓解,消除广大人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疑问,提高他们的健康和风险共担意识,加强对新农合政策实施的基本保证和监督力度,有利于推动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作者通联:沾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