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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宪法权威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发布日期:2014-12-22
维护宪法权威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杨洪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可以说是抓住关键,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其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我国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都是对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的具体化。因此,依宪治国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之义。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维护宪法权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宪治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作了充分肯定,重申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所强调的“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讲话精神。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明确提出了加强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一)更加注重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的权威和地位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国社会正处在发生深刻变革、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利益诉求日益多样、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们政治参与意识、民众法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公正意识普遍增强,对法治的期待越来越强烈,法治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广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更加繁重。而现实生活中,法治权威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徇私枉法以及信访不信法等现象依然存在。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全体人民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句话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显示了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才略,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指导和促进作用。
  (二)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宪法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对我们国家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他还提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宪法和宪法实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指导性。
  (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是具体的、现实的,他们既关心执法为民,从严治警、司法体制改革等等,更关心自身的权益是否得到公正保护,自己遇到的问题是否得到公正解决。司法机关处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罪犯没有得到应有惩处,当事人胜诉权益没有得到及时实现,社会正义就难以伸张;如果司法不公,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社会就会失去最起码的公平公正,人们对公平公正的最后一线希望就会破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这对于推动司法权力公正高效廉洁运行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宪法权威是宪法得到社会普遍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理念和理由,尤其体现为宪法对公权力和所有国家生活生产的约束力和规范力。个人或团体的权威无法超越共同体意志,唯有宪法才是国家、社会与公民生活的“根本规范”。唯有宪法才能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权威是重建社会共识的基础,通过全面实施宪法,让宪法中蕴涵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价值与共识重新回到社会生活去。
  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精神是宪法的灵魂,是宪法具有以时俱进的生命力的根本前提,全面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宪法精神,是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要发挥宪法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应有作用,就必须保障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全面实施宪法,把宪法的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国家权力。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二)树立宪法意识,加强对全体公民的宪法教育。树立宪法意识,基础是全体公民,关键是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措施是教育,特别是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全体公民的宪法教育,将宪法教育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之掌握宪法基本知识,树立和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意识,明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党的领导和表率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带头维护宪法权威。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必须进一步树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观念,提高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要优化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能力,必须进一步推进选举程序的民主化,完善选举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任免制度、询问制度、质询制度、罢免制度、重大事项决定制度的实施,各级党组织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现代法治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实施,积极加强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我国坚持宪法监督的职权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但是,由于法律和体制不健全以及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完全适应等原因,违宪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必须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纠正。
  (五)科学规范国家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宪法既是授权之法,又是控权之法。国家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我国不搞“三权分立”,但科学配置权力,实行权力制约却是非常必要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套,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为此,要根据宪法对国家权力资源配置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家权力。在立法权方面,进一步明确中央立法机关和地方立法机关和地方立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以避免下位法对上位法的抵触和重复,避免同位法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在行政权方面,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界定不同部门的职责范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法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司法权方面,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应该科学配套,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六)加强人权保障,切实维护公民的宪法权利。宪法是人权保障书,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由于各种原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在保障实施方面还不理想,因而应该加强人权保障的法律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保障制度。同时,还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完善有关法律、健全相关的制度,既要保障公民享有充分的权利,又要使公民认真履行法定的义务。
  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进程中,地方法治建设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法治的整体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立法治建设的综合水平,需要地方在行政区域内采取扎扎实实的制度措施来充分体现法治原则的要求,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因此,着力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发挥地方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有机组成部分。
  开展法治曲靖创建,推进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曲靖的创建工作,把“六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今年又提出法治曲靖创建的“九大创建工程”的目标任务。当前,曲靖市正处于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方位推进法治曲靖创建的“九大创建工程”的落实的基础上,加快法治曲靖创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要突出抓好“四项重点”:
  (一)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各级政府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转道。要进一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建设“阳光政府”。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和行政执法行为等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平,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全力打造法治政府。
  (二)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要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要切实加强司法机关的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司法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三)开展法制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以公民法律意识的生成为前提和基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把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首要任务,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主要对象,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针对性。要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创造新方法,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拓宽法治实践活动的覆盖面,多层次、多领域地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带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的完善和提高,努力形成人人自觉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明环境。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要防止滥用权力和权力腐败,就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综合运用党内监督以及人大、行政、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要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及《监督法》,强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它是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的制度和体系,使其监督工作更加经常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的作用,致力于构建以宪法和法律制约权力的机制。
 
(作者系曲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