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2016-09-07
作者:徐 青

宣威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市建设,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下移工作重心,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通过5年的努力,一年重点治理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上水平,五年规范管理成长效,计划到2020年,全市80%以上乡(镇、街道)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建成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10个,建成各级生态村300个以上。

宣威市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编制实施了宣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台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方案和制度;强化环保监督考核,每年与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市纪委监察、市委政府两办督查室把环保工作纳入督查督办重点。构建形成全民参与、重点突出、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人员分工责任明确,在农村重点实施“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全市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环保法律规章宣传,多渠道,多种方式并举,借助网络、电视、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民众喜闻乐见方式,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水十条”等法律规章;发放环保宣传册,进一步提高广大民众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意识,构建了全民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对新建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工业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全程对在建项目涉及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验收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环保设施未建成的一律不批准投产。投产项目制定现场监察工作计划,逐一排查企业污水排放情况,对重点区域、流域加大监管、监测频次,督促企业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淘汰关闭落后产能。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按照“户分类、自然村收集、行政村清运中转、乡镇处置”的模式,建设集镇、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对主要河流及沿岸、交通道路沿线、集镇周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整治。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设备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推进生活垃圾热处理站、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已建成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处理项目1个,集镇简易垃圾填埋场17个,部分集镇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控制。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坚持农业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面源污染控新与治旧并举,以政策激励为导向、行政执法为保障、技术创新为支撑,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两减”,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三基本”,即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新建养殖企业选址、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严禁在集镇、村庄、饮用水源、河流附近等环境敏感区域新建养殖企业。按照城乡发展规划,合理划定禁养区、适养区,促进规模化养殖,采取标准化生产、环保养殖等措施,规范畜禽养殖场建设行为,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污染综合治理、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畜禽粪便主要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综合利用”的治污措施,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目的,把发酵过的干清粪作为果园、山林、水田的有机肥料。督促已建成规模化养殖企业,配套完善沼气池、发酵池、雨污分流、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