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党组会议和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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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党组会议和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0-03-09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徐 青


  3月9日上午,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党组会议和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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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兴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聂祖良、唐宝友、毕尚鹏、段玉林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确定了重点处理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讨论了关于拟授予市商务局“人民满意单位”称号的有关事项;讨论了关于拟授予市民宗委“人民满意单位”称号的有关事项;讨论了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曲靖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168件,从中确定了10件建议作为今年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和市人大督办委室,力求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提高建议办理质量。10件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分别是《关于探索开展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关于促进工业园区快速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项目启动建设的建议》《关于罗平县在地热河谷槽区发展热区水果产业扶贫的建议》《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建议》《关于在曲靖部分河道设置救生设施的建议》《关于加大马龙区有机苹果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建议》《关于对老年代步车等交通工具加强管理的建议》《关于治理中职、高中招生行为的建议》。

  会议要求,对于确定为重点处理建议的10条建议要理清重点,重新梳理,明确是一般性建议还是重点建议,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同时建议的表述用词要准确,要把真正可行、急需解决、关注度高的建议纳入重点处理建议中,通过重点处理建议的办理来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通过督办重点建议,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同时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取得新进展。要加强跟踪,抓好落实,通过常委会领导现场督办、满意度测评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提高督办工作的实效。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和市人大督办委室将根据职责分工,采取深入有关承办部门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现场察看、组织专题调研、召开督办会、组织代表评议等方式,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确保代表所提建议落到实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琼芬、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董云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