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沾益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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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沾益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3-18    来源:沾益区人大法制委    作者:张 琼

  3月17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尚鹏率市人大第四执法检查组一行10人到沾益检查《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区委副书记、区长饶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朝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兼)、龙华街道党工委书记吴友书,副区长王得林以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龙华街道凤来社区农贸市场市容市貌整治、昱宏地产珠江之星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玉林广场志愿服务及广场文化长廊建设、城市综合执法局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柴油机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玉林社区“四中心”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条例》执法主体履行职责情况,并以书面问卷形式调查《条例》宣传普及情况。

  专题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沾益区贯彻落实《条例》专题汇报和相关街道、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沾益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沾益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区级领导率先垂范,部门各司其职,真抓实干,善作善成,体现了强烈的政治担当,做到了贯彻落实《条例》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两手抓”,区级领导带头“敲门入户”与志愿服务“两深入”,领导包保重点工作和市容市貌专项治理“两促进”,宣传工作有重点、有特色,聚焦短板,执法实践有亮点、有思考,体现了大手笔规划、大动作实施、大效果凸显。

  检查组强调,《条例》是推进曲靖城市文明水平走向更高层次的制度保障,符合国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需要更多执法实践经验加以充实完善。一是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执法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为修订完善《条例》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实践依据。二是执法主体要加大执法力度,制定严格的执行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强化联动执法,构建更为顺畅的联动宣传、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加大对各类不文明行为的打击和治理,保障《条例》在本辖区的正确实施为其他地方性法规的执行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全面理解、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好条文解读,理清《条例》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积极探索和创新方法机制,围绕区委、区政府职责要求,进一步严格标准、加强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有力助推沾益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