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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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发布日期:2020-03-12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徐 青


  3月12日下午,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进行执法检查工作培训,确保《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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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去年9月底《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9年11月1日颁布实施,《条例》施行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执行条例,积极倡导文明行为。《条例》的施行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的养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民文明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对曲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今年一季度就开展执法检查,体现了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持续性、紧迫性,同时也体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这次执法检查,既是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过程,也是对《条例》进行学法普法的过程,更是解决问题、推动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的过程。各执法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坚决不走过场,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查清病灶,对症下药,发挥好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

  朱兴友强调,各检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条例》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条例》对曲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对督促各级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实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系统谋划,周密安排,扎实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朱兴友要求,各检查组要切实扛起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抓好关键,盯住重点,执法检查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按照执法检查方案的部署,认真研究,明确职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善始善终参加检查,广泛听取意见,开好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座谈会,使全社会都广泛参与进来,形成《条例》贯彻实施的强大合力。要紧扣《条例》规定,突出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敢于动真碰硬,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要坚持求真务实、敢于碰硬的态度,紧扣时间节点,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促进各级政府、各部门克服畏难情绪,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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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中华出席会议并就我市贯彻实施《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情况作工作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唐宝友、毕尚鹏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琼芬主持会议。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将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个别访谈、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责任部门贯彻实施《条例》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进一步推动《条例》实施的打算、措施及意见建议等内容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