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文明人大 共建共创 > 正文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04-23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徐 青


  4月21日至23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聂祖良、高阳、唐宝友、毕尚鹏、马琼芬,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段玉林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QQ图片20200423130449.jpg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柳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尚鹏作《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田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祖良作《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姚庭忠作《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商业银行行长房刚作《曲靖市商业银行关于引进战略投资增资扩股后经营发展情况的报告》,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中华作《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宝友作《曲靖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落实〈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琼芬作《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聂涛、刘浩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事项,曲靖市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事项,曲靖市监察委员会提请的人事事项,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事项、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事项。


QQ图片20200423130441.jpg

QQ图片20200423130435.jpg

QQ图片20200423130455.jpg

QQ图片20200423130452.jpg

QQ图片20200423130432.jpg

QQ图片20200423130429.jpg


  会议向新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向今年年初人代会上通过的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当选证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按照《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通过任命的陆永昌 、李四荣 、张晓芬 、刘浩4位同志分别作了任职发言。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尹向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中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卫国,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调研员,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委员)、各职级调研员;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各专委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位副主任、办公室主任;1名省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3名乡镇人大主席;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明办、市创文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曲靖税务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