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党组会议和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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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党组会议和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0-04-21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徐 青


  4月21日上午,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党组会议和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兴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聂祖良、唐宝友、毕尚鹏、马琼芬,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段玉林参加会议。

  会议决定将2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的《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落实<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质询案》,列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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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质询是有关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是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代会或常委会会议期间,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方面提出质问,要求被质询机关必须依法答复的一种监督活动。会议要求,要依法依规用好质询权,以此次质询为契机,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切实加以改进,增强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切实解决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