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党组会议和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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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党组会议和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0-04-15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徐 青


  4月15日上午,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党组会议和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兴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傅学宾、聂祖良、毕尚鹏、段玉林参加会议。

  党组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意见。

  主任会议研究了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研究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有关事项;研究了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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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要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强化制度执行为重点,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强化使命担当,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加强理论武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把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为我市人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积极讲好人大故事、发出人大声音。要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开展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全面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开展好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专题询问,围绕《条例》颁布施行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下一步的工作举措等内容,切实组织好专题询问,并向社会公布专题询问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强化群众的文明行为意识,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推进依法治市,进一步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与质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为推进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琼芬、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董云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